本报讯 (记者王 丹)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09年第4期违规药品广告公告,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颅痛宁颗粒等16种广告违规药品被曝光。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违规广告涉及药品品种70种,包括处方药品种45种,其中“便秘通软膏”、“脑塞通丸”等药品品种发布违规广告情节严重。目前,北京市药监局已将上述违规情况移交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处理。
据介绍,北京市药监局对该市辖区内27个电视频道和32份报纸类媒体2009年4月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标准》判定,严重违规药品广告255条/次,均为平面媒体发布,其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任意夸大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部分为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治愈率、有效率、获奖、与其他品种进行比较等综合性评价的内容;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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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被曝光的16种广告违规药品为:贵州济仁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心包、黑龙江北奇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丹参保心茶、深圳市佳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肝必复软胶囊、河南百年康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归元健脑片、广州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寿丸、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生产的五海瘿瘤丸、江苏福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妙水仙膏、山东胜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味通栓口服液、青州尧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尧王保心包、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颅痛宁颗粒、同溢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益安宁丸、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便秘通软膏、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生产的和胃安眠丸、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生产的舒筋定痛片、济南宏济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雏凤精、吉林特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脑塞通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