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 虹)针对被称为“黑色6月”中所发生的一系列医患冲突和医闹事件,中国医院协会和北京市医院协会近日在京召开“缓解医患矛盾,改善医疗秩序”座谈会。与会代表提出,在目前条件下,应更多运用第三方调解方式来解决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有一定的原则:一要中立,二要专业,三是成本低,四是可执行。
解放军307医院罗卫东等来自医院的代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引起的争议处理方式有3种,即双方协商、提请行政部门调解、提起民事诉讼。从实际运行看,在医患纠纷解决过程中,协商和诉讼的方式使用最多,调解使用最少,反映出目前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的运行效果欠佳。
罗卫东说,纠纷调解是指由第三方出面,对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使之达到谅解和让步。其特征为:一是有第三方介入,二是程序灵活、手续简单,三是过程相对平稳,四是速度快、成本低。因此,建议重视完善医患纠纷调解解决机制。通过调解加强医患双方的沟通,以减少不必要的诉讼,达到改善医患之间关系的目的。
来自各级法院的代表也赞同这一建议。他们说,从司法实践看,目前医患纠纷解决的渠道还是比较少,希望医患纠纷的解决有多个“出口”。第三方调解目前在全国一些地区,如江苏南通、浙江宁波、天津等进行实践,效果不错,应当积极提倡。
也有代表提出,第三方调解解决医患纠纷的机制需要完善。如明确第三方调解的法律地位、第三方调解机构的性质,以及第三方调解机构中人、财、物问题如何解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