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5日电 张炯、记者范炬炜报道:总后勤部卫生部日前向全军发布《军队合理医疗医用耗材基本目录(试行)》,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部《基本目录》是军队统一制订的第一部合理医疗医用耗材使用目录。据介绍,首次制订并试行的《基本目录》,遵循“安全有效、优于地方、兼顾各地、经费许可”的原则,将医用耗材按保障范围和水平分为I级和II级两个部分,共702种。I级医用耗材628种,包括普通医用耗材和部分特殊医用耗材,使用时全部免费。II级医用耗材74种,是指用金额范围标注的部分特殊医用耗材,使用标注金额范围内的产品全部免费。
总后勤部卫生部在确定每种II级耗材价格范围时,选用的是从国产高端到进口中端的产品价格。各大单位将根据总部划定的II级耗材价格范围,组织医疗机构制订具体使用目录,保证每种II级耗材都有3-5种市场主流产品供军队伤病员选择。
总后卫生部同时颁布了与《基本目录》相配套的《军队合理医疗医用耗材基本目录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目录实施的依据、范围、标准、方法和要求,以及修订权限和周期等。《管理办法》规定:军队人员合理使用目录范围内医用耗材,一律实行免费;合理医疗必需但在目录以外的品种,也免费使用;对执行作战、军事演习、非战争军事行动等特殊任务受伤的军队伤病员,医疗救治不受目录使用限制,全部给予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