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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膜移植:革命性的突破

2018-12-13 13:38:45浏览:801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慕景强   “我志愿将自己遗体的眼球无条件地奉献给医学事业,为盲人重见光明贡献自己最后一份力量。请亲属或执行人遵照我的意
慕景强 
 
  “我志愿将自己遗体的眼球无条件地奉献给医学事业,为盲人重见光明贡献自己最后一份力量。请亲属或执行人遵照我的意愿办理有关事宜。”——×××(签名)。

  这是一份普通的志愿死后捐献眼球的人员须填写的《志愿书》文本,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后便生效了。其结果是:一个生活在黑暗中的人因此重见光明。重见光明的过程就是一个现在已非常成熟的角膜移植手术,角膜移植术就是除去混浊角膜或者病灶,以透明、健康的角膜取代,使患眼恢复视力。眼角膜移植是治疗因角膜类疾病而致盲的唯一有效办法,是器官和组织移植的组成部分。

  最早的文献记载说,1796年英国人第一次提出了“角膜移植”的设想,但直到1824年,赖辛格(Reisinger)才首次设计出了角膜移植术,并成功地给鸡兔施行了异种角膜移植。既然动物之间可以进行移植,并取得了成功,那么能否把动物的角膜移植到人身上呢?首次异体眼角膜移植是由一位爱尔兰内科医师比格于1840年前后完成的,他把从羚羊眼球上取下的角膜移植到人的眼球上。

  从最初的设想到动物试验,再到美好的理想最终成为现实,人类花费了100多年时间去探索。1906年,Zirm医生实现了人类首例同种异体角膜移植手术,他把一个因眼外伤而摘除的眼球上的角膜,移植给了一个因碱性烧伤而失明的患者,病人的视力得以恢复并终身保持。

  角膜移植的发展在世界各国几乎都面临同一个难题,那就是供体的严重缺乏,许多发达国家为此都作了相应的立法。如美国1968年出台统一解剖法案和1984年出台全国器官移植法案,日本1968年制定了《眼角膜移植法》,我国台湾地区1982年施行了《眼角膜移植条例》等。尽管如此,供体匮乏的形势依然严峻。

  既然别人不愿意捐献角膜,能否利用自己的健康眼角膜来治疗另一只受损的眼睛呢?根据干细胞的概念,1960年Strampelli描述了自体角膜缘移植术,1989年Tseng等创立了自体角膜缘移植术。该手术成功实现了将自体健康眼角膜缘含干细胞组织在内的球结膜片移植到患眼受损的角膜缘处。在此期间,西方国家首次总结提出了“角膜缘干细胞”的概念。自体角膜缘移植虽然不存在免疫排斥,移植成活率也很高,但仍存在许多难题,有待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科学家们一直在不断地努力尝试发明更加完美的角膜移植技术,比如人工角膜等。前几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眼科研究院宣布,他们的科研人员已成功地将试管培育出的眼角膜移植给5位盲人患者,使他们重见光明。这无疑是世界眼科医学技术上的一项革命性的突破。 

  在我国,眼角膜供体更是严重缺乏。目前,我国每年仅有3000人被施以眼角膜移植手术;而按照国际比例,我国每年应做20万~30万例的眼角膜移植手术。一些省份眼角膜库存竟然为零,重见光明的路还很长。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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