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乳腺中心主任医师 卫 燕
我认为,造成目前看病难的一个原因是,大家不知道该怎样看病。一方面,大家在健康时通常不去关注如果得了病,应该怎样去看病;另一方面,有经验的医生往往由于繁重的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等方面的压力,较少有时间和精力做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正因为如此,等到某时我们真的拿到一纸“癌症”的病理报告单时,患者和家人往往不知所措,于是就在慌乱之中、情急之下,“争分夺秒”、“慌不择路”地开始接受治疗了。
今年CCTV1“今日说法”节目播出了一个案例,说的是某女士6年前在某家医院诊断患乳腺癌,并接受了乳房全切术等抗肿瘤治疗。6年后,当她去一家权威医院就诊时,医生要求她先回为她实施手术的医院,取出原病理切片,再到这家医院的病理科进行会诊。不料,病理会诊的结果却使她大为震惊——她并没有患癌。她说,这件事对她心理上的打击甚至比6年前得知患癌时还要大。而在我们的临床实践中,也曾遇到过类似事件。
这个案例给我的触动很大。我认为,医生必须在有“确凿的客观证据”的情况下,才可以下诊断、去治疗。
那么,当认为其有患乳腺癌的可能性时,应该怎样获得确凿的客观证据呢?
首先,应建议患者到经验丰富的专科医院(比如肿瘤专科医院或者肿瘤专业实力比较强的大型综合医院)就诊,以便能够获得比较准确的病理诊断。如果没有条件转诊,至少应设法把病理切片送到这些医院进行会诊,以获得对基层医院病理诊断的证实。切忌轻率、匆忙施治,使患者身心遭受不必要的损害,追悔莫及。
另外,全面细致的分期检查是十分必要的(即使是对于初次诊断的患者)。因为没有其他部位的明显症状,并不等于其他部位不存在转移病灶,有可能只是病灶还没有达到足以引起症状的程度。只有有了准确的临床分期,才有可能制定出规范的、有针对性的治疗计划,也才有可能取得比较可靠的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