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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B超检查四次为佳

2018-12-06 15:00:51浏览:894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  孕期B超检查对于孕妇来说并不陌生。B超检查之所以被广泛应用,是因为其具有简单、可靠、无痛、无创伤、无辐射、安全等特点。

  孕期B超检查对于孕妇来说并不陌生。B超检查之所以被广泛应用,是因为其具有简单、可靠、无痛、无创伤、无辐射、安全等特点。它主要是利用超声波的物理特性(如方向性、反射、衰减、分辨力、穿透力等)和人体组织结构的声学特点密切结合的一种物理学检查方法。尽管如此,孕妇也不能盲目、频繁地做B超检查,以免对胎儿造成不必要的“打扰”,检查应该严格按照医嘱进行。一般来说,孕期最好做4次超声检查。

  首次检查可在孕早期(12周末以前)进行,以孕10~12周检查较为合适。若出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做B超检查:有先兆流产现象,且阴道出血时间长;要排除葡萄胎;要排除宫外孕,或妊娠合并子宫肌瘤、卵巢瘤等。第二次,孕中期(孕13~27周末)。此时做B超检查,能够清晰地看到胎儿各个器官的情况、羊水多少及胎盘位置,以便早期发现异常或者畸形(如先天性无脑儿、脊柱裂、脑积水、连体儿等)。第三次,孕晚期(孕28周及以后)。目的是了解胎儿的发育情况,进一步检查胎儿有无畸形,特别是唇腭裂。另外,有些因为太小或尚未表现的畸形,此时可能被发现。最后一次,可在接近预产期或临产前时检查。目的是根据胎儿的头径、骨骼的测量值估计胎儿的体重,明确胎儿的胎位,来预测孕妇是否能自然分娩。通常胎儿头朝下,脸部朝向准妈妈的脊柱,背部朝外的体位就可以自然分娩。同时,医生还需检查胎盘的位置及功能分级,为胎儿出生做好安全准备。值得注意的是,B超检查也不是万能的。比如,胎儿的有些异常或微小畸形,特别是功能异常,如先天性耳聋等就无法检查出来。这就要遵医嘱,按照胎儿发育的不同阶段,结合其他检查进行优生优育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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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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