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患者到医院看病时,接诊的医师要面对的是如何把这位患者诊断清楚,进而设计一个恰当的治疗方案。因为针对的是个体,所以医师一定要慎行。但是,当医师为患者选择治疗方案时,应该从这个疾病治疗的全过程考虑。不仅是当今,还要为患者的以后着想。
我想以甲状腺癌治疗来说明这一关系。
近几十年来,对甲状腺疾病的治疗,国外有一些外科医师主张,为了疾病治疗和肿瘤根治,应该做甲状腺全切除术;术后还要用核素清除残余甲状腺组织,治疗可能存在的转移灶。术后一辈子(而患者常常很年轻或只是中年)用口服左旋甲状腺素来弥补没有甲状腺的功能损害。这些医师的理由是:“甲状腺癌常常两侧都有肿瘤,切除一侧会遗留病变,会复发。”现在医疗上强调循证医学,要凭证据为患者治疗。那么,有多少患者有双侧甲状腺癌?根据多篇文章报告及几千个病例的分析,两侧甲状腺都有癌的病例占30%左右。也就是说,从整体衡量,甲状腺癌患者中30%的患者有两侧甲状腺癌,医师就会理直气壮地要把100%患者的甲状腺全切除;为挽救30%的患者,让70%没有两侧肿瘤的患者也跟着受罪!不仅是甲状腺癌,对常见病如结节性甲状腺肿,原系良性病变,也有外科医师主张施行甲状腺全切除术。理由:因为甲状腺肿一次手术后有的患者会复发,甲状腺第二次手术并发症多,不如一次切除。那么,请问,甲状腺结节肿的患者一次手术后需要做二次手术的比例是多少?主张手术的医师提供的文献报告在25%左右。这就回到同样的问题:为什么25%结节性甲状腺肿的患者有复发,就要100%切除患者的甲状腺?还要一辈子服药?
对于甲状腺全切除术后的患者,医师用左旋甲状腺素来解决。可是,这些医师有没有想过,甲状腺素是否可以代替甲状腺原有的全部功能?我问过我认识的四位内分泌科教授,答案有三个:一位说不能,另一位说可以,还有两位说不清楚。这就是说,人体甲状腺的确切功能是否可以用一种药物来替代,目前尚不清楚。在这样的条件下,更不应该随便切除人体甲状腺。
多年的医疗实践让我铭记:外科医师善于用刀治病,但不要用种种借口来随意切除患者的器官,给患者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