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是个新鲜的名词,提出“纳米疾病”似乎并无不妥。但纳米毕竟只是一个长度单位,如果依此类推我们提出“厘米疾病”、“毫米疾病”,则显得有几分怪异。
并非所有纳米物质都有害
纳米技术产品是近年研究开发的热点,虽然各国都在加大对纳米技术的研究,但迄今为止,人们对纳米材料在环境中的作用及其对人的影响知之甚少。随着纳米技术和纳米材料的快速发展,人们接触纳米材料的机会日益增多,纳米材料的生物学效应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
研究证实,纳米颗粒可以在呼吸道及肺泡中沉积,颗粒越小沉积越多。单壁碳纳米管粒径小,质量轻,容易在肺部沉积,引起以肉芽肿为特征的肺部损伤。在体内和体外试验中,纳米二氧化钛对肺部的损伤程度均大于微米尺度的二氧化钛颗粒。多项研究表明,大鼠暴露于纳米二氧化钛颗粒后,随着时间的延长,肺巨噬细胞清除能力下降, 二氧化钛颗粒在肺内滞留增多,并逐渐向间质组织和周围淋巴结侵袭,导致肺泡上皮损伤、增生等炎症反应。
目前,研制开发的纳米材料种类繁多,并不是所有物质在纳米状态都会呈现出毒副作用,甚至在纳米状态还会呈现毒性减少的趋势。以石英为代表的结晶型二氧化硅已被证实对人体有很大危害,而有研究表明纳米二氧化硅致肺纤维化等慢性毒性效应则可能比标准二氧化硅轻。
对动物有危害≠对人类有危害
迄今为止,纳米材料导致的生物学损害作用依然停留在动物实验阶段,还没有导致人体危害的确切证据。像以往对许多化学品的毒理学研究一样,对动物有危害,并不等同于对人类有危害。这主要是因为:
1.纳米只是计量单位,是否产生生物学损害,要看具体是什么化学物质。
2.目前对于纳米材料导致的生物学损害的研究,对所采用剂量报道较少。任何化学品的有害、无害只是相对概念,剂量效应关系是普遍存在的。纳米材料是否产生生物学损害,要看接触者的实际暴露剂量。
3.目前的研究已经证实,不同动物种属对纳米材料的生物学反应存在一定差异。
认定纳米材料致病尚缺乏依据
作为曾经医治过河北7名“怪病”女工并到作业现场进行过实际调研的医务人员,笔者认为,认定上述患者暴露于纳米颗粒环境中缺乏依据,因此认定是纳米材料导致了损害同样缺乏依据。这主要是因为:
1.迄今为止,导致上述患者患病的物质依然没有得到确认。我院曾经组织多学科,邀请国内诸多专家,多次为上述患者进行会诊,也对患者使用的原材料进行过分析,没有确认患者所使用原材料为纳米物质。
2.国内外从事印刷PS版喷涂作业的企业众多,尚未发现有类似情况发生。上述患者所使用的喷涂剂,是用人单位贪图廉价所采购的没有生产厂家标识、没有产品名称标识、没有成分标识的“三无”产品。廉价购得“纳米材料”可能性不大。
3.从事印刷PS版喷涂作业的企业,使用的主要物质成分为聚丙烯酸酯。国内有学者用聚丙烯酸酯为实验动物染毒,没有复制出胸腔积液和肺损伤的实验动物;而使用从生产现场获取的原材料,已经成功复制出胸腔积液和肺损伤的实验动物。因此,不能认定病因为聚丙烯酸酯纳米材料。
纳米科学的历史还很短,人们对纳米材料毒性的认识也很匮乏。目前我国还没有纳米材料生产的许可证制度和纳米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规定,纳米材料的毒理学研究就成为当务之急。应当鼓励纳米材料毒理学方面的研究和探讨,然而,依据我们目前所知,认定已经发生“纳米疾病”为时尚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