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1日海南省出台《海南省公民无偿献血条例》,它突破了《献血法》的规定,在无偿、自愿的基础上,适度加大了政府血液管理的力度,即在临床用血发生严重匮乏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指定国家机关、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参加献血,同时献血年龄放宽至60岁。这一举措值得关注。
由于血液短缺有常态化趋势,无助的家属要花1500~2000元才能买到200ml血,卖血现象开始抬头。2月9日北京市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两起非法组织卖血案,他们通过网络组织卖血人员,以患者亲属的身份在医院内“献血”。为此,武汉市已叫停亲友互助献血。在这种情况下海南提出的新条例,无疑是对卖血起死回生的重大打击。海南在“血荒”时指定单位组织人员献血,不是回归过去的公民义务献血,而是发挥社会主义有效的管理优势,更好地调动人民群众自愿无偿献血的积极性,以积极的姿态应对我国外科手术的发展。
血液保护和输血安全需要政府加强血液管理。除了临床开展多学科、多模式的节血措施以外,保证血供、防止血荒常态化也是目前血液管理的重要课题。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主任医师 邓硕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