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由头 一产妇近日凌晨到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产科待产。产科医生检查发现,胎儿因窒息时间过长,必须马上抢救。但面对胎儿有脑瘫的可能,孩子父亲选择放弃,而医生坚持抢救,且孩子被成功救活。但孩子父亲不领情,将医生踹倒在地。经调解,家属写了道歉信。
医生左右为难
辽宁省营口市中心医院退休主任医师 秦克义
这是个非常棘手的难题。本人身为医生,45年前,就曾亲历了这个难题,而且留下了一生的切肤之痛。由于当时还没有明确临产时不能使用杜冷丁之说,我爱人临产时注射了一针杜冷丁,致孩子生下来长时间窒息,我硬是口对口呼吸把他救活了。从此埋下了我们全家一辈子的痛苦:他两岁以前不会走路,5岁以后开始出现游走性癫痫。虽然各种方法都用了,但还是留下了精神发育迟滞这个无可挽回的后遗症。
关于这起事件,首先,我认为这不是该不该抢救的问题。孩子有生的权利!但是,一个长时间宫内窒息的新生儿,即使被救活了,其生命质量也会大打折扣。这已是医学常识,或者说是专业医生的共识。可是,问题来了,在当下民众的眼里,好像医生放弃救治就等于见死不救,只要家属稍微一动心眼,那医生就会败诉无疑。谁给医生做主?所以当事医生抢救是对的。这就是“大众医学”!如果不救,在法律面前医生肯定说不过去。
孩子是自然产还是剖宫产?而出现严重的新生儿窒息的确是事实。此时,医生必须对新生儿进行复苏抢救。这种医疗行为有两种后果:一是救活了,但不等于孩子没有近远期并发症;二是抢救失败。所以,护士出来向家属转达医生的意见,但医生本人不能停止抢救,自己跑出来说明情况。否则,等他把预后说明白了,什么都晚了。
然而,怎么抢救?怎么向家属交代病情和预后?这里学问可就大了。我们这些医生往往是书生气十足,只会依书本行事,却不知有的病人或家属是不讲情面的,他会让你左右为难。所以,我遇到类似问题,在当下,首先想到医学人文,想到法律,想到“进可攻,退可守”的策略。我会跟他说:“怀孕是一个非常艰苦的历程,我们不能轻言放弃。不过你们来得太晚,给我们出了一个大难题。医学是一门存在诸多未知学问的实用科学。我们不能预知将来可能发生的一切,别说5年,就是5个月也不好说。时间不允许我们等,在我们尽力的情况下,有两种结果……”要让家属明确态度,并签字。然后再加一句,这是一份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你我各有一份。根据他的立场,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
对于无视法律的患者家属,我强烈抗议他的野蛮行为!把脚踹在医生身上,是我们民族的耻辱!
李克强副总理说,医改,已经步入深水区。这个病例再次说明:实现医改,必须有国家经济实力和民众科学素养作支撑。
对的就要坚持
清华大学医疗管理研究中心 黄 燕
我认为,医生坚持抢救胎儿是对的,而家属是无知和低素质的。医生基于法律、道德、人性和良心这四点所作出的判断应该是正确的。正确的,就要坚持。倘若医生一味或盲目满足患者或家属的要求,不讲原则,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而且将会铸成大错。
唯一不足的是,面对无知或低素质的家属,医生应全面开展耐心的说服工作,促使其改变主意,服从医生。总之,在医患纠纷中,不是医方的问题,就是患方的问题。本事件主要还是患方的问题。但医生要从中吸取教训:面对这类无知和低素质的人,有效沟通是最重要的。
考验医生智慧
河南省新乡市传染病医院 杨艳芳
我认为,生命的权利重要,生存的质量更重要。对于仅能维持生存但生活质量极差的人来说,活着就是痛苦。看那些重症病人,身上插着一根根管子,靠机器维持着生命,有的已经失去了抢救的意义,但是仍在维持。我赞成安乐死,虽然在我们国家不允许。近些年来,医学界一直提倡从人文的角度救助患者,关爱患者,是因为越来越多地关注了患者的生存质量、幸福指数,而不是简单地将疾病一除了之。林巧稚前辈曾说:有时候,你一刀下去救了患者,可是她并不开心,因为她失去了幸福。人活着,不单单是为了活着。
因此,在临床工作中,抢救还是放弃,医生要充分尊重患者的意见。有的患者家属不相信医生的诊断,坚持错误的决定,往往会酿成悲剧,最后又以自己不懂医怪罪医生没有坚持己见。所以,临床中常有两难选择,医生的智慧会经常受到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