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 丹)近期,一些机构通过捏造单位名称或冒用合法单位名义的手段,在报纸、互联网上大肆宣传其产品的治疗作用,并以邮寄方式进行销售。针对此类情况,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月4日发布通告,曝光了胰宝舒宁等79个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生产或进口的产品。通告提示,广大患者应去正规医院、药店看病购药,不要轻信各类广告宣传,尤其不要通过网络购买自己不熟悉的药品,以免造成药害事件。
通告强调,社会公众欲核实标注有“国药准字”批准文号药品的合法性,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点击“数据查询”栏目中“药品(含包材)”项下的“国产品种”或“进口品种”,输入药品名称或批准文号,即可查询。欲核实标注有“京药制字”批准文号品种的合法性,可登录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bjda.gov.cn),点击“个人服务”栏目中的“药品类查询”,选择“制剂品种”依照条件进行查询。此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销售或变相销售,不得发布广告。
据介绍,目前,北京市经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可以在互联网上向个体消费者销售药品的网站仅有两个,即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的金象大药房网和北京京卫元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药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