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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铅中毒缘何挥之不去

2018-12-06 15:48:34浏览:454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  刚刚过去的2009年,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一个重要话题无疑是儿童铅中毒。继陕西、湖南、江西、江苏、河南等省相继爆出群体儿童

  刚刚过去的2009年,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一个重要话题无疑是儿童铅中毒。继陕西、湖南、江西、江苏、河南等省相继爆出群体儿童铅中毒事件之后,2009年最后一天,媒体又报道了江苏大丰市和广东清远市两起群体儿童铅中毒事件。

  1月3日,大丰市政府宣布,大丰经济开发区河口村接受检查的110多名儿童中,已有51名儿童被查出血铅含量超标,污染源头盛翔电源有限公司已被勒令停产。目前,当地政府正在着手组织河口村全部儿童进行体检,并启动责任追究程序,调查处理责任人。

  儿童健康教育不到位

  按照中国人的理念,“中毒”标志着严重的临床状况,没有哪一种中毒仅靠卫生指导、营养干预,而不需要积极的临床干预就能解决。我国的《儿童高铅血症和铅中毒分级和处理原则》,没有照搬美国CDC儿童血铅超过100μg/L即为儿童铅中毒的理念,而是规定连续两次静脉血血铅水平为100~199μg/L为高铅血症,血铅水平为200~249μg/L为轻度铅中毒。其中,高铅血症和轻度铅中毒的处理原则恰恰是脱离铅污染源、卫生指导和营养干预。

  在任何铅污染地区,儿童铅中毒的发病率都不会是百分之百。这其中包含了个体敏感性及遗传因素等诸多方面的影响,其中不可忽视的是儿童卫生习惯等行为学特征。人类的自身行为,使得污染与无污染的界限成为一种相对概念。为什么屡屡发生儿童铅中毒而不是成人铅中毒事件?除了儿童自身的生理特点外,还在于没有按照有关部门对儿童高铅血症和铅中毒预防指南的要求,在健康教育、行为指导、营养等方面积极干预,工作不到位。

  正确诊断是治疗的前提

  从医疗上看,治疗铅中毒的前提是正确诊断。围绕儿童铅中毒的诊断治疗,卫生部2006年颁布了《儿童高铅血症和铅中毒分级与处理原则》。与成年人不同,对儿童铅中毒的诊断,血铅检测是“金标准”。而且要求采集静脉血,以二次静脉血血铅检测结果作为判断依据。但是,我国多数地区血铅检测的硬件配置和人力资源尚不充裕。只有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得到落实,以二次静脉血血铅检测结果作为判断依据才能得到落实。

  环境污染是铅中毒的根源

  我们看到每一起儿童铅中毒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都不可谓不重视。然而,当政府打出环境治理和患儿救治、查处相关责任人、拟订环境治理方案等“重拳”后,人们仍然不敢相信儿童铅中毒会就此绝迹。由于导致儿童铅中毒频发的诸多因素依然存在,很难预言群体儿童铅中毒会在新的一年绝迹。

  儿童铅中毒的根本病因是环境污染。我国诸多地区在权衡发展与环保的均衡尺度上,尤其侧重于经济增长,其中既有保民生的良好夙愿,也能看到领导干部的政绩。近年发生儿童铅中毒的地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顺利落户不是个别现象。因此,靠牺牲环境发展经济,无异于饮鸩止渴。

  儿童铅中毒的本质是疾病。预防为主是我国卫生事业的主导方针。在预防疾病上的投入,相对于疾病发生后的治疗与善后处理,不仅更为经济,而且从根本上消除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对于儿童铅中毒,预防更为重要。

  回顾陕西凤翔铅中毒事件,企业曾经按照环境评估要求提前安排了数千万元的村民搬迁费用。但纵观每一起儿童铅中毒事件,在企业立项、建设和投产前,均没有对当地儿童进行接触前的血铅检测,对于企业生产、排放环节对当地儿童铅污染状况无法做出精确评估。同时,由于铅污染普遍存在多种污染源和侵入途径,未必能在环境治理上“药到病除”。

  杜绝群体儿童铅中毒事件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惩罚只能起到有限的警示作用,只有教育“来人”,在全社会层面规范各自的职责和行为,才有可能杜绝儿童铅中毒的泛滥。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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