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立成
中华环保联合会在日前举行的无烟环境研讨会上表示,包括通风、空气过滤和指定吸烟区等方式都被证明是无效的,他们将建议撤销在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2009年12月17日《工人日报》)
毫无疑问,禁烟是件利民的大好事。但问题是,“撤销公共吸烟区”后,让烟民何处安生?在社会不良吸烟风气与环境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的情况下,仓促撤销公共吸烟区作用能有多大?还有,如果缺乏了庞大烟民群体的理性和主动支持,真的单靠立法撤销公共吸烟区就能“实现100%无烟环境”吗?
一项可行的举措是,把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机关事业单位率先设为绝对禁烟区,起表率、示范作用;把餐厅宾馆、歌舞娱乐、游戏休闲等消费场所设为部分禁烟场所,允许设立公共吸烟区,以尊重烟民群体的吸烟权利,从而培养他们尊重他人健康的意识。具体办法是,首先严格禁止公务员、教师、医生在政府机关、学校和医院吸烟,对违规者进行严惩。对于那些屡次在公共场所违规吸烟者,可以通过媒体通报、罚款等手段加以惩罚、纠正,以形成控烟的社会环境压力。一刀切式的“撤销公共吸烟区”,会导致烟民们抵制反抗,最终使“禁烟令”成为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