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处方药物的最高原则是有效、安全。一般不应该使用疗效不确定的药物,尤其是在已有疗效明确、毒副作用小的药物时,必须首先使用这些药物。
对于一些晚期病人,或本身疾病就无良药可治时,为了安抚患者,可以用一些疗效不明确同时毒副作用小的药物。有时需要经验用药、诊断性用药,在事先无法确定疗效的情况下可以用,但要密切观察病人。例如,我对于一些神经质、歇斯底里的患者有时会用一点安慰剂。为了安抚患者和回避患者不合理或有害的无理要求时,也会偶尔使用,其他情况下非常谨慎。
目前对辅助药物没有不允许使用的规定,医生应自觉把握好度。其实,经过验证,一些健康的生活方式、营养处方,以及表现出对病人的关心等,都会产生安慰剂的效应。如果能够做到这些,为什么还要给病人开一些价格不菲而疗效又不确切的药呢?
在现行体制下,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并未得到充分体现,“以药养医”是对医疗诚信的破坏,但在一些医院过度开药的现象十分明显,一些没有疗效或疗效不明确的药物被大量使用。抗菌药滥用带来的严重后果被大家所认识,卫生行政部门已严格管理。但是,其他一些药物,如肿瘤辅助用药、心血管疾病辅助用药的滥用现象在一些医院也很严重,却并未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