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理念远未深入人心
对紧急救援知识的认识不足 我国救援事业起步较迟,救援知识和技能的普及还非常有限,普通人民群众缺少很好的平台了解、认识救援知识的重要性。人们主观认为,救援知识和技能只有在灾情降临到自己身上才有价值;如果出现了灾情,可以依靠政府解决。
法律支撑和知识体系不健全 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的救援法律法规比较成熟,而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系统涵盖各类灾难以及灾难预防、预警、救灾、灾后重建管理全过程的综合性法律书籍。同时,在紧急救援知识方面,还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综合性学术机构或组织负责整理、研发救援知识服务体系,不能满足救援知识普及工作的实际需要。
教育培训机构匮乏 2003年SARS之后,虽然有些地方相继建立了救援中心,救援知识普及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就全国范围来看,普及态势可谓“星星之火”,尤其是偏远山区还是盲区,甚至在许多大中城市尚未开设基层培训场所。
舆论宣传不到位 舆论宣传是普及知识信息的有效工具。救援知识是人类在与自然灾难和各种安全突发事件的博弈中总结出来的宝贵财富。尤其在我国,由于灾难多发、频发,救援知识内容丰富、庞杂,如果脱离了舆论宣传引导和其他平台的传播、教育,这些宝贵的救援知识就很难转化为指导人们防险抢险的有利资源。
财政保障尚不足 普及救援知识是一种公益活动。目前国家尚未将之完全纳入国民教育范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未能提供这方面的经费。社会上单纯靠一些公益组织或热心人士自发组织开展的普及培训活动,只能是短期、小范围行为,无法获得覆盖面广、知识量大、深入持久的效果。
要让科普宣传遍地开花
建立分级普及救灾知识培训机构和网络 通用急救知识和技能包括通气、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和心搏呼吸骤停的现场心肺复苏等。这些知识的普及率,往往代表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综合发展水平。所以,应将此项工作纳入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责中,完善并建立由政府主导,公共医疗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各级医疗单位、灾难医学分会、红十字会等具体组织实施的体系,建立若干区域性培训中心,分区域、分行业、分人群逐次普及。在高风险行业、易受损群体以及突发事件、自然灾难频发地区先行普及。
1.建立市民急救知识培训基地。我国北京、上海、青岛等地依托“120”急救中心建立了市民急救技能培训基地,配置了大量培训器材,并设立了专项经费,年均培训数万人,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和经验。其他地区也应依托相关医疗机构、“120”急救指挥中心、武警消防部队等,建设相应的急救技能培训基地。
2.建立灾难医学培训网络系统。实施现代化教学,在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的基础上,选择有条件的高等医学院校或培训中心,逐步建立起以国家级培训中心为龙头、省级培训中心为骨干、临床及社区培训基地为基础的灾难医学培训网络。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建立灾难医学教育信息网络系统,满足课堂教育与网络教育需要,进行网上培训演练。
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若想加强群众救灾知识的普及培训,应培养一支能担任基础生命支持培训和基础创伤生命支持培训任务的师资队伍。这样,随着灾难医学教育的陆续展开,便有了众多可以担当这一培训任务的教师。然后,再由这些经过培训的老师在各个社区及基层组织从事普及培训的工作。
进行防灾、抗灾模拟演练 模拟灾难发生现场,在市场、商场、车站等人口相对密集区域组织开展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群众互动式演练活动。尤其要重视中小学生的演练和普及教育。
关注重点人群 重点人群是指医学以外其他行业经常接触灾难事件并为救援服务的人员,如警察、教师、车站码头服务人员以及各种重大集会的志愿者。对重点人群定期开展灾难预警训练,加强灾难状态下的心理素质锻炼及基本知识培训,以增强其对灾难事件的医疗救援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