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 丹)2月22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腰痛丸(汴京腰痛丸)、无敌药酒等11种药品因存在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疗效承诺,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被暂停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
通告要求,相关执法部门将对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巡查,如发现继续经营相关品种的单位,将对药品封存、扣押并进行抽验。对被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的药品品种,将移交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通告指出,所涉生产企业需按照《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原违法广告发布媒体的相应版面,以不小于违法广告大小版面发布更正启事,更正启事的发布频次不得少于原违法广告的发布频次。在更正启事发布后,所涉生产企业须持已接受工商部门查处的相关证明文件,向北京市药监局提出恢复销售的申请。
被暂停销售的药品及其生产企业:
腰痛丸 河南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无敌止痛搽剂 云南无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无敌丹胶囊 云南无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外用无敌膏 云南无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无敌药酒 云南无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喘络通胶囊 云南滇中药业有限公司
安神丸 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
八味石灰华丸 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一把抓 河南禹州市药王制药有限公司
肝必复软胶囊 沈阳恩世制药有限公司
周公百岁酒 江西南昌恒湖药酒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