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点评是评价处方质量及保证用药安全的手段之一。但我们在处方点评工作中发现,事后开展的处方点评工作,虽然发现了不合理处方,对于今后改进工作起到了一定效果,但对已经配药甚至服药的患者来说没有意义。有明显滞后特征的处方点评,并不能起到实时保证患者安全、合理用药的作用。
案例1 一天晚上,一位中年男子到某医院眼科急诊,医生诊断为电光性眼炎,开具的医嘱是输液、对症处理,其中静脉输液中加用了VCR(长春新碱)。收费处按VCR收费,当班的药剂人员也按VCR医嘱进行调剂。直到输液室的护理人员认真核对了病情与用药,才意识到该病人不需要使用抗肿瘤药物,便与医生进行了沟通,及时避免了一起医疗纠纷。如果药师在调剂时能认真审核,不可能为电光性眼炎患者调剂VCR。由于他没有认真审核,才导致把抗肿瘤药物配给了非肿瘤患者。
案例2 某医院药师在处方点评时发现两天前的一张处方在用药与患者病情方面存在明显缺陷,便主动联系了患者,派人上门说明情况。原以为医务人员这种极端负责的态度能得到患者的赞许,不曾想患者及家属因难以接受这一失误,而毫不犹豫地提出索赔要求。由此引发的结果是处方医生强烈不满,有关职能部门质疑药师处事不妥。
上述事例说明,要真正实现安全用药,应全面倡导事前审方。当前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具电子处方可以有效杜绝处方书写格式上的缺陷,如前记不完整、年龄错误、药品未按通用名书写等问题,因此临床药师等审方人员将有更多的精力用于审核处方用药的适宜性或是否存在超常用药的现象。通过事前审方,能将处方审查工作的关口前移,确保每一张调剂的处方合格,确保每一位患者服用的药品符合医疗原则,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