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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们的捐献让爱得到延续!”

2018-12-14 08:57:11浏览:880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我们志愿捐献遗体器官,希望能为这个社会做些贡献……”6月7日上午,医院影像楼的一间医生办公室内,医学影像科75岁老主任李铭

   “我们志愿捐献遗体器官,希望能为这个社会做些贡献……”6月7日上午,医院影像楼的一间医生办公室内,医学影像科75岁老主任李铭山和61岁妻子马明,在福州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和指引下,共同在志愿捐献遗体器官登记表上签名,成为福州市首对捐献遗体器官的医学工作者夫妇。 
    李铭山,1938年出生于莆田,1999年退休前担任医院医学影像科主任。退休后,多家民营医院上门高薪聘请他“出山”,但都被他婉言谢绝。从退休到现在十几年来,李铭山一直是医学影像科回聘的老专家,但他坚持只拿医院平均奖,不占用科室资源,他说:“年轻人干事业不容易,我们这些老同志尽量不要占用他们的资源。” 
    正是怀有这样一种坦荡的胸怀,李铭山开始萌生了捐献器官的想法。医院眼科是福州市红十字会指定的眼角膜捐献接收单位,知悉此事的眼科主任陈梅珠告诉笔者,其实李老多年前就有捐献器官的意愿了。2006年冬至那天,李老因为心脏病不得不进行心脏搭桥手术,在进手术室之前,他将陈梅珠请到病床前,把一张遗嘱交给她,希望自己病逝后能够捐献眼角膜,为眼睛失明的人带去光明。 
     “李老主任,您确定要捐献遗体器官吗?”面对福州市红十字会领导最后一次询问,李铭山回答说,自己除了想捐献眼角膜,还想捐献其他器官。但作为医学工作者,他很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一方面由于年龄较高,另一方面因心脏手术后长年服药,脏器不适宜移植给他人,只有眼角膜不会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 
    在捐献遗体器官登记现场,笔者看到一张老李打印出来的留言,名为《最后留几句话》:“有生必有死,这是自然法则,我已是迟暮之年的老人,又有疾病缠身,应对身后的事有个表态,希望组织和家人尊重我合情合理的恳求。”正文中写有“四不”:不抢救、不发丧、不搞遗体告别、不留骨灰。 
     “自我评价,我这个人不太坏,大家认同就谢天谢地了,不要浪费大家的时间了。”对于为何不想搞遗体告别,李老调侃道。他还希望,不要浪费人力、物力。此外,他希望将骨灰撒入闽江,流向大海,回归自然。 
    李铭山的妻子马明也是医院医学影像科的一名老专家。“我志愿捐献眼角膜,一方面是因为我先生的带动,另一方面也受到我父亲的影响。”马老说,她的父亲于2007年去世,生前也希望捐献遗体器官,但是由于当时所有医院的医疗条件不允许,所以未能实现捐献,自己志愿捐献遗体器官,也算是帮父亲实现心愿。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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