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 丹)生乳等66项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日前公布。新标准包括乳品产品标准15项、生产规范2项以及检验方法标准49项,从而基本解决了现行乳品标准的矛盾、重复、交叉和指标设置不科学等问题,形成了统一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据介绍,与以往乳品标准相比,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以下特点:一是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要求,强调安全性,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限量规定;二是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数据为依据,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同时充分考虑我国乳品行业实际情况,确保标准的实用性;三是整合了以往乳品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在减少标准数量的同时,提高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用性和覆盖面,避免标准间的重复和交叉;四是与现行法规和产业政策相衔接,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据悉,新标准由卫生部会同农业部、国家标准委等多部门,对涉及乳品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及有关食品行业标准进行清理、完善、整合、压缩后形成。
据介绍,此次国家标准中生乳和生乳相对密度的测定等检验方法标准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巴氏杀菌乳等乳品产品标准和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等生产规范标准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婴儿配方食品等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