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经历了一场令人崩溃的情感历程。当时,我投入了很多时间的一段恋情正处于岌岌可危的境况,这让我十分绝望,想知道到底是哪里出了错。是我的错吗?还是她的错?这段感情失败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我绞尽脑汁想着答案,发现自己陷入了“假如……”的怪圈。假如我更耐心地倾听了她的想法呢?假如她没有遇到另一个更适合她的男人呢?假如我们的工作都不是那么繁忙,能有更多时间相处呢?——事情会变成怎样?
我不断回忆着交往过程中大大小小的事情,越想越觉得,一个个“假如……”曾经有可能把这段关系带向完全不同的地方。最终我想明白了,这段关系中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不是以线性的方式出现的。一段关系的开始和结束,一定、当然,是由许多原因共同导致的。
在哲学史上,“多重原因”这一概念被以许多种方式表达过。在1843年的《逻辑体系》一书中,约翰·穆勒绝望地表示,想从某一事件存在的背景“条件”(condition)中选出唯一的“原因”(cause)几乎是不可能的。你可以想象这么一个场景:把一个球扔向一块窗玻璃。是什么导致了玻璃的破碎?是扔球的人?球?还是玻璃本身太易碎了?或者是重力?所有这些都是玻璃破碎的“条件”,想从中选出唯一的原因,感觉好像太武断了。
在1912-1913年写就的文章“论原因”中,伯特兰·罗素提出了类似的观点。他认为,随着科学发展,人们愈发意识到“一系列数量庞大的前端事件”决定了某一具体事件的发生。不过,罗素后来本着“严谨”的物理科学精神,放弃了对“原因”的追索,在物理学家看来,任何变化都是基础分子位置和速率的变化引起的,这其中压根没有“原因”什么事儿。
但我们需要注意,在其他学科领域——比如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对于原因的追问至今存在,并十分活跃。没有人会认为分子物理学就足以解释癌症的病因,或者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的原因。在这里,物理学和其他学科的分歧主要在于所谓的“自主体因果理论”——也就是把事件的发生原因局限到自主体(人)之上,只有这样,人讨论因果才是有意义的,才能通过调整自身行为来干预事件的结果。
自主体因果理论也完美解决了穆勒面临的困境:将“原因”和“条件”区分开的,是人类的控制能力。再来看向窗玻璃扔球的实验,很容易能发现,有些因素是处于人力控制之外的。假如我们不想让玻璃破碎,我们可以干脆不扔球,或者用一个材质很软的球去扔,或者安上加厚玻璃。然而,我们无法控制重力。因此,前三者属于“原因”,后者则属于“条件”。然而即使进行了这样的区分,我们也该明白:原因绝不是单一的。
过去几年世界并不太平,我们经历了各种危机和动荡,一到这种时刻,就能听到人们将罪责习惯性地归给某一方。什么导致了2008年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危机?草率的放松管制!——社会主义者说。草率的过度管制!——自由派说。某项公共服务紧缩的原因是什么?缺乏公共支出!——左翼说。过多的移民!右翼说。
让我们暂且从这样的争论中抽身——所有理性人都应该明白,复杂的社会问题绝不是单一原因引起的,而且我们应该对如此主张的人保持警惕。事实上我认为,成熟的做法,不是尖叫着主张自己的“原因”才是正确的,而是指出自己的“原因”更有益于干预事物走上良好的道路。
我们来看一看保守主义者和女权主义者之间关于性侵的争论。保守主义者会这样说:“假如一个女人着装妥当,就会有更少的性侵事件——因此服装才是原因。”女权主义者则有同样争锋相对的论点:“假如男孩从小接受尊重女性的教育,就会有更少的性侵事件。”与此同时,女权主义者还有另外的理由:在性侵的语境下,将规范个体行为的责任放在侵犯者身上,显然更符合目前的法律规范。这样一来,双方的僵局就可以被打破了。
那么,回到我悲伤的爱情故事上,什么才是导致分手的合理原因呢?假如我脑袋里所有的“假如……”都指向了我们感情存续的“条件”,也许将这些条件铺陈开来,它们的交集,就是我们曾经应该最精心呵护的地方。当然了,感情的主角有两方,并非所有主动权都在我手上。我可以为了那些没有做到的事情责备自己或者我的前女友,但和上面的那些政治争论不同,我们的爱情已经死了。虽然我知道情感的失败是许多原因导致的,但我无需再做些什么了。人毕竟还是不能控制“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