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质监局日前针对老鸭汤炖料制定了新标准。其中规定,老鸭汤炖料的总酸含量不得超过2%,每千克炖料中的亚硝酸盐不得超过20毫克。在拍手叫好的同时,专家也指出——
菜品安全细则 一笔糊涂账
食品界一直感觉困惑的一件事,就是如何控制菜品的安全。除了细菌总数大肠菌群之外,细节的规范往往是空白。比如原料菜应在什么环境温度下保存?炖菜该用什么质量的配料,什么质量的调料?炒菜时频繁过火、温度过高行不行?加多少盐?多少油?炒菜油加热到酸价多高、黏度多大后就该换掉?配料里面是否允许加亚硝酸盐、明矾、碱、香精和色素?
这种状况,一直让中餐游离在各种食品质量规范管理的体系之外,其品质全靠行业自律。而仅靠行业自律,消费者岂能完全放心?所以,重庆市出台老鸭汤这种著名餐饮产品的安全标准,实在令人开心。但是——
新标准尚有俩问题
第一,这个标准只是炖料的标准,而不是老鸭汤最终产品的标准。说“炖料中亚硝酸盐不能超过20mg/kg”,是说酸萝卜的腌制时间和方法必须到位,以防发生亚硝酸盐中毒。就是说,这类标准不应仅限于老鸭汤炖料。如果有包括老鸭汤中的鸭肉、酸菜鱼中的鱼、泡菜牛柳中的牛柳,以及泡菜、酸菜等相关标准就更好了。
第二,有关报道称,老鸭汤炖料标准要用限制酸萝卜(一种泡菜)的酸度来保证油脂的酸度达标。可这又是什么逻辑呢?油脂酸度高绝非因为放了酸萝卜,而是由氧化变质或过度加热引起的。而正常酸萝卜的酸是乳酸或醋酸,均属于对健康有益的物质,再经过烹制过程中的挥发和稀释,就不可能对健康产生什么不良影响了,何必特意限制呢?除非是担心用醋精之类来加强酸味的做法,而这又与油脂毫无关系了。
报道不能把意思弄拧了
照理说,质监局肯定具备相当的专业水准,断不会说出上述这样外行的话来。很可能是记者理解不到位,把意思弄拧了。由此想到,做食品与健康行业的记者一定要多学一点相关知识。如果不能当时弄懂,也一定要勤学好问,或请教专家,以避免误导读者。我一直有个想法,即媒体应派专人做健康、饮食方面的编辑和报道。这些人需要经过培训再上岗,或者是录用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以防止类似荒谬的报道见诸报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