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曹 政)11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决定从12月12日起,降低头孢曲松等部分单独定价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涉及抗生素、心脑血管等17大类药品。调整后的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19%,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近20亿元。
药品单独定价是国家发改委前身国家计委在2000年制定的政策,目的在于鼓励企业进行药品研发,给予创新药品定价方面种种优惠措施。具备单独定价资格的药品在此前的数次降价潮中均得以豁免,这使得原研药价格逐步脱离一般药品的价格体系。
之所以此次针对部分单独定价药品作出价格调整,国家发改委解释称,近年来,随着科技进步和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出现不同程度下降。为此,决定根据有关药品成本及市场供求变化,分期分批降低偏高的药品价格,以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此前,本次价格调整普遍被外界解读为“国家发改委欲废除外资药超国民待遇”。但记者查看调整后的最高零售价格表发现,此番向原研药“开刀”,并非只针对外资、合资原研药,也包括国产原研药,但外资原研药占绝大多数。
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这次公布的价格。有媒体分析认为,由于国外原研药价格的下降,15%加成部分绝对值变少,医生可能会放弃原本高价的外资药,而更多去选择价格便宜的国产基本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