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农村亲戚因家庭矛盾一气之下服了农药,幸亏丈夫发现得早并连夜送进医院进行抢救才脱离危险。病人康复出院几天后,我专程去了她家,与她进行了一番长谈。
我说,人的生命首先属于父母。在孕育的过程中,母亲要忍受着各种不便和身体上的痛苦,父亲及其他家人要精心照顾母亲并做好一切迎接新生命来临的准备工作。从幼儿到少年、青年,再到成家后独立生活这漫长的20多年中,在饮食、穿衣、居住、就医、教育等诸多方面,都需要父母付出无法计算的时间、精力和财力。可以说,父母的生养之恩如天大。
我接着说,人的生命也属于亲朋好友。在成长的过程中,每一个人都会得到长辈和同辈亲人的关心和照顾,也会受到朋友、同学、同乡、战友、老师、师傅等人的支持。这些人协助我们的父母共同推动了我们的生命航程。因此,亲朋好友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又说,人的生命还属于集体、国家和社会。人,是社会人,必然要工作、生活在集体中、国家里。集体、国家为我们的生活、学习、工作提供了很多物质、精神条件,营造了和谐的环境,搭建了施展技能的舞台,让我们成长、发展、创造,去实现自己的价值。所以,我们的生命也属于集体、国家和社会。
既然生命属于父母、亲朋好友、集体、国家和社会,而且具有唯一性,那么我们每个人都要善待自己的生命,做到敬畏生命、尊重生命、珍惜生命。除了疾病、自然死亡、意外事故、国家法律判决极刑外,谁都没有权利采取不正常的手段让生命终结。任何漠视生命的做法,都是对自己、他人和社会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如果承受不了痛苦而选择轻生,那是对生命的漠视,对亲人和社会的极端不负责任。所以,当我们遇到磨难又没有力量解决时,要学会向信赖的人倾诉,吐出心中的郁闷,以达到摆脱困境的目的。当走出那片心灵的沼泽时,我们也许会感慨地说:困难不过如此,我们赢了!即使今后再遇到泥泞,我们也会笑着面对生活。
我围绕着“人的生命不仅仅是自己的”这一话题对她进行疏导,既有推心置腹的温暖话语,也有劈头盖脸的猛烈批评。说得她泪流满面,并保证以后不再干这样的傻事了。
几年过去了,虽然她的家庭仍然产生过矛盾,但她再也没有自杀的过激行为了。看来,我的那次“演讲”起了作用。
(湖北 曲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