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氏菌病是我国法定乙类传染病。在笔者诊治的布鲁氏菌病患者中,相当比例的患者在患病前根本不知道这个名词,很多当地的医务人员对这个病认识不够,加上布鲁氏菌病逐年攀升,可以证明对布鲁氏菌病防治的重视还远远不够。
近年来提到传染病,我们更多想到的是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新型布尼亚病毒感染等新发传染病。新发传染病对公众造成的心理冲击更大,更易成为新闻焦点,做好新发传染病的防治研究工作也更易出成绩。新发传染病防治工作固然非常重要,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位于传染病发病人数前列的还主要是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痢疾等传统传染病,居死亡数前列的狂犬病、肺结核、乙型肝炎等也是传统传染病。可以认为,对我国民生危害最大、对政治经济影响最大、最需要持之以恒防控的,正是这些传统传染病。在部分传统传染病防治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有部分传染病死灰复燃,如结核病、血吸虫病,还有部分传染病的疫情甚于从前,如布鲁氏菌病。这些传染病历经多年防控,发病率仍呈增长趋势,更说明其凶险和顽固。我们不能因为其长期存在而熟视无睹,加强传统传染病的防控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科学研究上也应对其加以倾斜。
农牧部门与卫生部门通力合作是控制布鲁氏菌病疫情的基础。发生畜类疫情后,农牧部门应及时处置,并向卫生部门通报,做到信息共享。发生人间疫情后,卫生部门也应向农牧部门通报,可以倒查动物疫情,促进疫情控制。农牧部门应与卫生部门合作,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向群众宣传病死家畜的危害,禁止宰杀、加工、销售、食用病死家畜。接触病死家畜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感染。病畜没有治疗价值,病死家畜应作无害化处理。疫区群众应了解布鲁氏菌病的基本知识,疫情医务人员应具备诊治布鲁氏菌病的能力。
卫生部和农业部联合颁布的《防治布氏杆菌病暂行办法》中规定,卫生、农牧等部门把防治布鲁氏菌病作为共同任务,统一规划,分工协作。公众更应该有知情权。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当引以为戒,加强对传统传染病的防治。(作者系北京地坛医院主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