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1日的中美元首会晤中,双方同意采取积极行动加强执法、禁毒合作,包括对芬太尼类物质的管控。这让一种精神类药物——芬太尼(Fentanyl)进入了大众的视野。
中美双方在芬太尼管控上的合作引人关注。中国也一直在控制芬太尼滥用方面走在世界前列。
彭博社曾在一篇报道中指出,据布鲁金斯学会(Brookings Institution)称,尽管中国没有芬太尼滥用问题,但中国政府对芬太尼类似物的禁药清单比联合国禁毒机构的清单还长。
那么,中国是如何管控“实验室毒品”芬太尼的,又是如何打击芬太尼滥用的呢?
作为“红处方”的芬太尼
芬太尼是一种强效阿片类止痛剂,起效迅速、作用时间极短,一般认为芬太尼比吗啡效力高50至100倍。它由杨森制药创始人保罗·杨森于1960年首次在实验室合成,后逐渐成为风靡全球的手术麻醉剂。
作为处方药的芬太尼,是被严格控制的。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赵敏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芬太尼与其他麻醉处方一样,在医院受到严格的管控。她指出,在临床层面严格按照相关规范使用的芬太尼,是没有问题的。
医院对芬太尼一类的药物管控到底有多严格呢?
原北京和睦家医院药剂师、问药师网站创始人冀连梅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包括芬太尼在内的麻醉和精神药品,在医院使用特殊的处方,医生们称之为“红处方”。
“这类药每一张处方都要单独登记,在保险柜里保存,配有两把锁,钥匙在不同的人手中,两人一起到场才能打开。”冀连梅说道,“并且专账专册登记,每日进行清点,一粒都不能少。”
不过,冀连梅也指出,由于目前国内各个医院的药房数据没有打通联网,不排除有病人去不同的医院以少量多次的方式开出芬太尼。
不断更新的列管清单
芬太尼进入我国之初,就被作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行严格管理。
1996年1月公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已将阿芬太尼等12种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对其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存储、运输等活动,依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芬太尼的作用机理是激活人体内的阿片受体(主要是μ1、μ2和δ受体),阿片类物质与阿片受体的结合,能够让人产生缓释感。因此,和其他有药用价值的毒品一样(比如冰毒、吗啡等),芬太尼很快被别有居心的人当做毒品来吸食。
于是到了2015年,我国新出台了“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增补目录”,将芬太尼列入其中。这就意味着,芬太尼不再仅仅是一种临床药品,而是正式进入了国内禁毒部门管理的严控范围之内。
现在只要在搜索引擎中输入“芬太尼”,出现在搜索结果最上方的是一条来自于中国禁毒网的提示:“健康人生,绿色无毒。”
不过,作为实验室毒品的代表,芬太尼的一大特征就是变化极快、衍生品众多,让缉毒部门防不胜防。资料显示,2012年至2015年间总计仅发现6种芬太尼类物质,但2016年发现的新精神活性物质中,芬太尼类物质就增加到了66种,成为增长最快最多的阿片类药物。
《北京青年报》在报道中指出,芬太尼进入列管名单后,有些不法分子,在芬太尼的键位添加一些其他的基团,成为了新的“芬太尼替代品”,如说卡芬太尼、丙烯酰芬太尼、戊酰芬太尼等。立法机关将某种物质列入列管名单,很快就会有相似的十种“新品”冒出来。
2017年,我国对“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进行了扩容,又将卡芬太尼、呋喃芬太尼、丙烯酰芬太尼、戊酰芬太尼四种芬太尼列入其中,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买卖、运输、使用、储存和进出口。
截至目前,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34种,其中芬太尼类物25种和2种芬太尼前体,成为在芬太尼衍生物管理上最为严格的国家之一。
彭博社也曾在一篇报道中指出,据布鲁金斯学会(Brookings Institution)称,尽管中国没有芬太尼滥用问题,但中国政府对芬太尼类似物的禁药清单比联合国禁毒机构的清单还长。
网购芬太尼?
由于美国禁止进口芬太尼类产品,美国政府认为从中国走私的产品是芬太尼的重要来源之一。
2017年11月《纽约时报》发表调查文章称,很多美国人通过中国的电商网站就可轻松地购买到芬太尼。该文还提到,一些出售芬太尼的卖家表示,仅支持比特币交易。
国内芬太尼生产商人福医药的董事长王学海曾在朋友圈内表示,芬太尼系列产品不需要罂粟作为原料,是化工合成的。非法地下工厂可以通过市场上买到的加工原料进行合成。流入到美国的芬太尼,包括中间体、原料药和制剂,都是地下工厂非法加工和走私的。
《纽约时报》的报道也指出,中国庞大的化学工业产业拥有三万多家企业,给监管带来了难度。
澎湃新闻记者登陆了《纽约时报》报道中提及的网站,其中一家总部设于杭州的网站维库(weiku.com)已经无法登陆,而另一家网站Mfrbee.com已经将芬太尼的英文名称Fentanyl屏蔽了。
不过,澎湃新闻记者在该网站检索中文的“芬太尼”之后仍发现有两个卖家提供高纯度的芬太尼粉末。其中一个卖家在商品说明中表示,仅出售给有研究需求的买方。卖家页面下最新的购买留言为2018年1月,来自于一个美国的买家。记者以买方的身份向其中一个卖家的邮箱发送了邮件,并未得到回复。
以上迹象亦可表明,通过网站非法销售芬太尼已经受到了我国有关部门的重视。
在今年11月29日开庭的一起芬太尼毒品走私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河北邢台成立“汤神科技生物有限公司”,并招聘数名英语基础较好的业务员,利用互联网“翻墙”软件及聊天工具,进入境外网站,发布销售医药中间体(即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广告,向境外客户销售各类医药中间体。
澎湃新闻记者也注意到,大部分在网站上向境外销售芬太尼的公司,均无法在我国的工商系统中检索到,并且往往只提供邮箱作为联络渠道,这意味这类地下工厂具有很大的隐蔽性,给监管部门的查处带来了困难。
打击芬太尼滥用,中国在行动
除了上述邢台的案例,我国已破获多起芬太尼相关的制毒贩毒案件。在裁判文书网上,以芬太尼为关键词可以搜到49起与芬太尼相关的判决案例,涉及49起因非法持有、运输、贩卖等不法行为, 56人因此获刑,涉及广东、甘肃、福建等省份。其中31起案件贩卖运输芬太尼的重量不足1克。
今年8月,国家禁毒办、公安部禁毒局禁制毒品处处长于海斌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表示,中国对于加强芬太尼管制方面,包括情报分析、案件合作以及加强管理做了很多工作。“我们与美国执法机构目前也在开展深入的情报案件合作,从未否认过有境内外的不法分子相互勾结从事芬太尼类物质的非法制贩和走私活动,但请相关国家不要罔顾事实、夸大其词,不顾客观事实得出‘芬太尼类物质主要来自中国’的结论。”
对于来自美方的指责,于海斌在采访中给出了两组数据进行反驳:首先,仅占世界人口总数5%的美国人消费了全球80%以上的阿片类药物。以合法消费的吗啡数量来看,根据国际麻醉品管制局统计,2016年全球吗啡消费量为43.9吨,其中美国消费18.3吨,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消费量仅1.8吨。
11月27日,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在例行记者会也对我国打击芬太尼采取的一系列行动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他表示,中方一直高度关注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芬太尼类物质的走私和滥用问题,采取了四个方面的具体行动:
一是强化芬太尼类物质及其前体的管制。中方在未发现芬太尼类物质在中国境内滥用的前提下,积极采取列管措施。截至目前,中国已经列管了25种芬太尼类物质和2种芬太尼前体。
二是强化与各国的情报分享。在去年10月举行的中美禁毒情报交流会上,中方将400余条寻购芬太尼的情报通报给了美方。对美方通报的贩卖芬太尼类物质的线索,中国的执法机关也都积极核查,并及时地反馈给美方。
三是强化执法查缉。部署各地加强对可疑样品的收集分析研判,会同海关、邮政在重点口岸加大对流向美国等高风险地区可疑邮包的查缉,加强对物流寄递业的监管,及时发现打击非法活动。
四是强化核磁共振波谱仪的管控。通过设备管控来有效解决芬太尼制贩问题。因为此类设备主要是由美国的厂家生产,希望美方的相关部门也能与中方积极地配合,定期向中方提供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