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请问是市场监管局吗?有家药店卖米非司酮片……”
日前,浙江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一个举报电话。在问清相关信息后,两名执法人员立即赶赴涉事药店检查。
经过仔细检查,执法人员最终在药店员工生活区一个角落里发现了几盒米非司酮片。“米非司酮这类药品属于终止妊娠药品,零售药店不能销售,你们不知道这个规定吗?”执法人员询问药店负责人。
“你看这个说明书,这是紧急避孕药……”负责人还想狡辩。
“对米非司酮类药品,国家从2002年开始就有专门规定,禁止在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执法人员解释道,“2016年5月1日新实施的《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明确: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仅能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药品批发企业或者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卫生机构。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
湖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士表示,米非司酮片、米索前列醇片等药品可能被用于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不当使用还会危及生命安全。
对于该药店存在的违规经营行为,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当场没收药品并责令其整改,对于药品来源,正进一步深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