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北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创新监管理念,坚持打建结合,强化正向引导,不断深化药品监管制度改革,积极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严打各种违法行为,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更加注重“党政同责”,更加注重风险防控与严打重处
省委、省政府把确保药品安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把食品药品安全工程纳入20项民心工程,列为省“双创双服”活动的重点工作高位推动。省委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对省管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定量指标体系,权重占5.1%,每年对设区市党委、政府和县(市、区)委书记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议。省政府先后制定实施了《“食药安全诚信河北”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等重大政策措施,全方位推进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强化风险隐患排查。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意识,持续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源头管控。按照“统一标准尺度,严格执行标准”要求,严格药械审批许可工作,促进了企业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经营。强化日常监管。生产环节,确定了八类重点检查企业,全系统共检查生产企业1919家次;流通环节,全省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602家次,零售药店29876家次,诊所34529家次。强化专项治理。先后组织开展了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八个方面专项检查以及打击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违法经营行为等多个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监督抽验。坚持问题导向,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监测进行规范。
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更加注重科学监管
深入推进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牵头起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持续推进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落地实施。扎实推进药品上市持有人试点工作。深入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着力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京津冀食品药品监管区域合作,签署了1+5区域合作协议,实现了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联合执法、案件稽查等信息资源共享。
持续提升标准规范。积极推进中药材标准制定工作,组织编制了《河北省中药材标准》。持续健全企业自律机制。紧紧抓住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关键人员,每半年召开一次药品企业警示教育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药品安全质量年会。
持续强化风险会商。组建药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每季度召开风险分析会商会。持续强化科技支撑。大力推进“智慧食药监”工程,在药品追溯、社会共治、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持续开展单品种风险分析。在全省所有药品生产企业中开展实验室比对工作,近三年逐类别完成了中成口服固体制剂、中药注射剂等8个品种的检验比对。持续推动社会共治。深入开展安全用药月等科普宣传活动,畅通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引导群众参与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