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脂水平正常范围较大,各家医院标准不一,这里特别强调胆固醇。一般医院胆固醇正常值为3.6-6.2毫摩尔/升(139-240毫克/分升),这里所谓的正常值只是统计意义上的正常,这个标准从防治冠心病的角度上看过于宽松,且胆固醇的 “正常”标准与是否有其他危险因素及动脉粥样硬化病而有所不同。例如无冠心病的成年人,胆固醇低于5.2毫摩尔/升(200毫克/分升)为理想水平,而对于已患冠心病者胆固醇则必须降至4.68毫摩尔/升(180毫克/分升)。如果仅从报告单上提供的“正常值”,认为胆固醇低于6.2毫摩尔/升(240毫克/分升)就不需要注意和治疗了是极其错误的。 那么,怎样才算正常呢?据中华心血管病学会(1996年)的意见,血清中血脂几种主要指标应是:总胆固醇小于5.20毫摩尔/升(小于200毫克/分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小于3.12毫摩尔/升(小于120毫克/分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大于1.04毫摩尔/升(大于40毫克/分升);甘油三酯小于1.70毫摩升/升(小于150毫克/分升)。若确认为冠心病者,要求则更严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