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中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协会主办的《原发性肺癌诊疗规范(2015年版)》(以下简称《规范》)宣传健康促进项目在北京启动。《规范》旨在进一步规范我国肺癌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机构肺癌的诊疗水平,改善肺癌患者预后,以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中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克玲表示:“全国健康促进项目将首次针对医学检验内容向全国检验科和相关临床科室进行《规范》解读和教育,让老百姓认识到血清标志物检测技术的利用,以达到肺癌诊疗规范化及临床检测标准化的目的,从而提高肺癌患者规范性治疗及生存,改善生活质量。”
根据全国肿瘤登记中心2012统计年报显示,过去十年间,我国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均呈明显上升趋势。其中,原发性肺癌(以下简称肺癌)是我国发病率和死亡率最高的恶性肿瘤,每年肺癌新发病例约73万,约占所有恶性肿瘤的23%,每年因肺癌死亡的人数达66万人。
据了解,肺癌分为小细胞肺癌(SCLC)和非小细胞肺癌(NSCLC)。SCLC占肺癌的15%-20%,是一种恶性程度高的恶性肿瘤。目前,我国肺癌患者的总体5 年生存率仅为15%左右。但如果及早发现早期肺癌,并对肺癌类别进行鉴别诊断,在原发病灶尚未发生局部扩散和远处转移前接受规范的治疗,患者5年生存率可达60%以上。
《规范》专家委员会主任、首都医科大学肺癌诊疗中心主任支修益表示:“由于肺癌早期无明显症状,约80%的肺癌患者在临床确诊时已经处于局部晚期或晚期,失去了外科手术治疗的最佳机会。血清肿瘤标志物检测只需抽一管血,检测结果的敏感性相对较高,是一个非常好的辅助检查和筛查手段。”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检验中心主任、北京大学医学部检验学系主任张捷指出:“作为组织病理和影像学检查的有力补充,血清肿瘤标志物检测具有准确、动态、快速和经济的优势。而且通过肿瘤标志物的联合检测,能更好地提高检测敏感性和特异性。”
据了解,《规范》于今年1月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局委托中国抗癌协会肿瘤临床化疗专业委员会颁布出台,由胸外科、肿瘤内科、检验科、病理科等多学科组成的专家委员会编写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