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来,“全氟丙烷气体致盲事件”由媒体报道后在网上迅速发酵,政府部门、涉事医院、涉事企业于昨日相继发出情况说明,接受媒体采访。一个发生在去年的事件追责情况到底如何?问题气体究竟有何“问题”?受害者是否得到妥善救治赔偿等公众关注的焦点,还有待进一步查明、公开。
问题气体给患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涉事医院使用的气体,是从合法渠道采购的合法厂家的“合格”产品。然而,正是这“合格”的产品,让患者遭遇不幸。尽管两家医院均声称发现不良反应后立即采取了抢救措施,然而效果不尽如人意:只有少部分患者的视力有所恢复,大部分患者视力损害严重。本是治病救命的药品,却给患者带来了更深的伤害。
“全氟丙烷气体致盲事件”发生在去年夏天,但是9个月后的今天仍在发酵,说明对此次事件的处理与问责尚未全部完成,有些问题还没有得到清晰答案,例如,不合格药品究竟为何被企业标为“合格”,堂而皇之地进入医院,进入患者身体?出了事,到底是医院的责任,还是企业的责任?受害者是否得到妥善救治,获得应有的赔偿?“问题”气体中到底有什么物质,使其出现严重问题?监管部门如何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强调指出,“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坚持产管并重,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四个“最严”,时刻提醒着各地各相关部门,应牢固树立、切实落实安全发展理念,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解药”就可能会变成“毒药”。在药品的生产、流通、监管环节,各方都应该把好“关口”,不能有一丝放松懈怠。出现问题,更需要相关部门拿出“零容忍”态度,从速从重,追责到底,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如果事件进展的详细情况能够及时披露和处理,而不是在媒体报道、舆论发酵后仓促应对,也许会让公众少一些疑虑。药品质量关乎生命安全。“问题气体”令人模糊了视线,我们希望,事件的进一步调查与追责结果,最终能在社会公众面前清晰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