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病原因
1、原发性刺激性接触性皮炎:该类物质无个体选择性,任何人接触后均可发生,且无潜伏期,是通过非免疫机制而直接损害皮肤。当去除刺激物后炎症反应能很快消失。如强酸强碱,任何人接触一定浓度、一定时间,于接触部位均会出现急性皮炎。另一种为长期接触的刺激弱的物质,如肥皂、洗衣粉、汽油、机油等,多为较长时间内反复接触所致。这和原发性刺激物的性质和物理状态、个体因素如皮肤多汗、皮脂多、年龄、性别、遗传背景等及环境因素有关。
2、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主要为Ⅳ型变态反应,是细胞介导的迟发型变态反应。当初次接触变应原后不立即发病,经过4~20天(平均7~8天)潜伏期,使机体先致敏,再次接触变应原后在12~48h左右即发生皮炎。
发病机制
接触性皮炎为典型的接触性迟发型超敏反应,属于Ⅳ型超敏反应,通常是由于接触小分子半抗原物质,如油漆、燃料、农药、化妆品和某些药物引起,小分子的半抗原与体内蛋白质结合成完全抗原,经朗格汉斯细胞摄取并提呈给T细胞,使其活化、分化为效应T细胞,机体再次接触相应抗原可发生接触性皮炎,导致局部皮肤出现红肿、皮疹、水疱,严重者可出现剥脱性皮炎。是一种抗原诱导的T细胞免疫应答。
本病发病急,在接触部位发生境界清楚的水肿性红斑、丘疹、大小不等的水疱;疱壁紧张、初起疱内液体澄清,感染后形成脓疱;水疱破裂形成糜烂面,甚至组织坏死。接触物若是气体、粉尘、病变多发生在身体暴露部位,如手背、面部、颈部等,皮炎境界不清。有时由于搔抓将接触物带至全身其他部位,如外阴、腰部等,也可发生类似的皮炎。机体若处于高度敏感状态,皮损不仅限于接触部位,范围可很广,甚至泛发全身。自觉症状轻者瘙痒,重者灼痛或胀痛。全身反应有发热、畏寒、头痛恶心及呕吐等。病程有局限性。去除病因经适当治疗1-2周后可痊愈,但如再接触致敏原可再发作,反复接触,反复发作。如处理不当可发展为亚急性或慢性炎症,局部呈苔癣样病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