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在用药过程中,皮肤上出现了疹子,如何判断皮疹是否与药物有关呢,就是说是一般皮肤病还是药疹。主要根据皮肤损害的发生、发展情况是不是符合药疹的一般特点。
药疹通常具有如下特点
1、有一定潜伏期。初次用药后通常需经7--8天的潜伏期后,再次用药才发生药疹。便是病人过去曾经用过某一种药物而且产生致敏状态,则在重复用药后数分钟到数小时内即可出现皮疹。
2、药疹的发生一般与用药剂量及其药理作用性质无关,对已处于致敏状态的人,即使用药量极小也可以引起发病。
3、药疹痊愈后,再用结构类似的药物还能诱发药疹,叫作交叉过敏。
4、病人常常对其他的物理、化学与生物性因素也较敏感,例如病人有进食鱼虾后出现风疹块的病史,或每年春季因吸入某种花粉后支气管哮喘发作的病史或者当机体处于高度敏感状态时会对许多类型的药物都发生过敏,这种现象叫作多价过敏。
5、每次药疹发作后,用激素、肾上腺素或抗组织胺药进行治疗有效。
如果病情符合上述特点,就应该提高警惕,或停止用药,或去医院进一步作皮肤试验,找出致病药物,根据医生的意见,采用适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