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大家都听说,避孕药对女性的身体有不良影响,所以,现在有许多女性都不爱服用避孕药来避孕了。然一般情况下,女性服用避孕药进行避孕是安全有效的,但对于某些特殊女性来说,却不一定适合。那么,有哪些女性不宜使用避孕药呢?
1、患肝肾疾病者:进入体内的避孕药都在肝脏进行代谢,经肾脏排泄。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肾炎的女性使用后,会增加肝、肾负担,故这类患病女性不宜使用。如果肝病已治愈,肝肾功能均已正常,则可在医生指导下应用,但服药过程中一定还要定期复查肝肾功能。
2、心功能不全者:避孕药中的雌激素能使体内水钠潴留,可加重心脏负担,因此,心脏病伴心功能不良的女性不能使用。
3、高血压者:少数女性用药后会使血压升高,所以,有高血压的女性不宜使用,或在医生指导下慎重使用。
4、糖尿病:少数人用药后可使血糖轻度升高,由隐性糖尿病变为显性,故有糖尿病及糖尿病家族史妇女不宜使用。
5、甲状腺功能亢进的女性,在没有治愈前,最好不要使用避孕药。
6、各种妇科肿瘤或恶性肿瘤、乳房良性肿瘤、子宫肌瘤,以及各种癌前病变、恶性肿瘤患者不宜使用,以免对肿瘤产生不良影响。
7、血栓栓塞性疾病:避孕药中的雌激素可能会增加血液的凝固性,故过去或现在患有血栓栓塞性疾病(如脑血栓、心肌梗死、脉管炎等)者不能使用,以免加重病情。
8.血管性头痛:患慢性头痛、特别是偏头痛和血管性头痛的女性不宜使用,否则会加重症状。
9.月经不调:长期使用避孕药可使子宫内膜呈萎缩状态,故过去月经过少者,最好不用;此外,有不明原因的子宫出血或月经过多者也不能用。
10.哺乳期:避孕药可使乳汁分泌减少,并降低乳汁的质量,避孕药还能进入乳汁,对哺乳儿产生不良影响,使婴儿乳房胀大、女婴子宫出血,所以哺乳期女性不宜作用。
11.肥胖和吸烟者:40岁以上的肥胖女性,长期应用易形成胆石症或诱发高血压。年龄大于35岁的吸烟女性,不宜长期服用,以防卵巢功能早衰。
12.患精神病及正在治疗期间的癫痫患者避免服用,以免病情加重。
13.人工流产后的女性,应在转经后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