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钱峰)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等18个部委办局近日联合制定印发我国环境与健康领域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年~2015年)》,提出完善环境与健康工作的法律、管理和科技支撑,控制有害环境因素及其健康影响,减少环境相关性疾病发生,促进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约束性指标和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 据介绍,相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需要,我国环境与健康工作仍显薄弱,环境污染带来的环境质量下降、生态平衡破坏以及公众健康危害,越来越成为制约经济持续增长和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因素。 《行动计划》分成两个阶段: ——2007年~2010年,全面建立环境与健康工作协作机制,制定促进环境与健康工作协调开展的相关制度和环境污染健康危害风险评估制度;完成对现有环境与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综合评估,提出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建设的需求;完成国家环境与健康现状调查及对环境与健康监测网络实施方案的研究论证;加强环境污染与健康安全评估科学研究。 ——2010年~2015年,开展环境与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和修订工作,完善环境与健康标准体系;充实环境与健康管理队伍,提高实验室技术能力,基本建成环境与健康监测网络和信息共享系统,有效实现环境因素与健康影响监测的整合以及监测信息共享;完善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和风险预测、预警工作,实现环境污染突发公共事件的多部门协同应急处置;基本实现社会各方面参与环境与健康工作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