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院药学部副主任药师 刘治军
新闻背景
近日有媒体报道:我国每年250万住院患者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其中20万人因此丧命。在刚刚闭幕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人民医院副院长王启仪指出,应尽快建立强制性的药害赔偿救济基金制度。令人费解的是,为什么合格的药品也会让人丧命?药物不良反应与常说的药物过敏又有什么区别?
一般意义上的药物不良反应与药物过敏并不完全相同。药物不良反应包括过敏反应、副作用、毒性反应、继发性反应、成瘾性与依赖性、致畸作用、致癌作用。我们常说的“药物过敏”是指患者不能耐受的药物不良反应症状。比如有人服用卡托普利后出现不可耐受的干咳,或者有人用阿卡波糖后转氨酶急剧升高,或者有人使用阿司匹林后出现胃肠道灼热或者疼痛等。
过敏是药物作用于机体后,机体对药物产生的一种免疫应答反应。常见的药物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低烧、血管神经性水肿(表现为口唇、眼睑及外生殖器等部位肿胀,呼吸急促和窒息感)、哮喘、过敏性休克等,其中以各种皮疹及瘙痒最为常见,以过敏性休克及剥脱性皮炎最为严重。
误区1
用过的药就不会引起过敏
通常情况下,过敏反应是由于首次服药后,药物或其体内的代谢产物作为抗原,刺激机体产生相应的抗体,即机体致敏。当致敏后的患者再次服用这个药物时,药物或其代谢物作为抗原,与机体特异抗体或激发的致敏淋巴细胞发生相互作用,从而造成组织损伤或生理功能紊乱,即产生过敏反应。因此首次服用药物不会发生过敏反应,反而当再次服用时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比如动物胰岛素或者动物来源的胸腺肽,初次使用往往不过敏,当多次使用后却出现过敏反应。
另外一种情况是,药物过敏反应与药物的质量密切相关。比如青霉素引起的过敏反应,主要是由于生产和储存过程中带入的杂质(如青霉素烯酸、青霉素噻唑酸及青霉素聚合物等)引起的。同品种的青霉素,可因厂家不同,制剂技术差别,杂质的去除率不同而导致不同厂家甚至同一厂家不同批次的青霉素过敏发生率也不同。因此,间断使用不同批号的青霉素是需要重复皮试的。
误区2
纯天然药物不会引起过敏
即便是纯天然的食物都可能引起部分人发生过敏反应。如有些人对海鲜过敏,食用后出现皮疹和腹泻,也有些人对菠萝、桃子过敏,导致皮肤红肿或者口唇水肿等。当然纯天然的药物也可能引起过敏。
有人认为,中草药及其制剂是“纯天然药物”,比较安全,无不良反应。但近年来,随着中草药及其制剂的应用更加广泛,有关其不良反应的报道也逐年增多,其中以过敏反应和毒性反应最为多见。世界卫生组织(WHO)建议各国应使公众认识到草药并非绝对安全,并在零售包装上标明有关信息,国家应建立草药不良反应的监测标准。WHO数据库有近9000例草药不良反应报告。报告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腹泻、心动过速、过敏样反应、肝炎等。
误区3
过敏反应都在用药后短时间内发生
过敏反应发生的时间变化很大。有些反应发生在用药后几分钟内。如青霉素过敏反应一般是用药后就即刻发生,头孢曲松引起的过敏休克反应多在用药后10分钟左右出现,表现为迅速出现的胸闷、憋气、头晕、心慌和随之而来的出冷汗、四肢厥冷、血压下降、神志不清、昏迷等症状。有些过敏反应可在用药后2~7天内发生,如庆大霉素引起的听力下降和耳鸣现象,异烟肼引起的外周神经炎。有的药物过敏的潜伏期很长,如痢特灵引起的过敏反应可发生在用药后20天以上。所以,只要是在用药后出现的过敏性症状,都要引起高度重视,出现后立即咨询药师或医生,寻求专业帮助。
误区4
用药量小就不会过敏
药物过敏反应属于“剂量不相关的不良反应”,是一种与正常药理作用无关的异常反应,这种反应仅与患者的遗传背景和药物质量相关,而和用药量没有直接关系,有时极微小的用量也会引起强烈反应。例如有青霉素过敏休克史的患者,与正在输注青霉素的患者同处一室,通过空气中极微量的青霉素气溶胶就可以诱发休克。正是因为药物过敏反应与剂量无关,我们才可以用皮试来预测患者是否对这种药物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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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或吸入不会引起过敏
注射途径给药更容易引起过敏反应,这是由于注射过程能直接将外源性的蛋白等抗原物质带入体内引起机体致敏。但是总体上,药物过敏与给药途径关系不大。致敏药物不论通过何种途径进入人体都可能引发过敏反应。如庆大霉素注射给药引起听力损害,口服给药同样具有耳毒性;氯霉素可引起的骨髓抑制,注射和滴眼途径都可诱发;有些人对外用消毒的碘制剂和关节止痛膏中的橡胶基质过敏;部分哮喘患者对雾化吸入的治疗药物过敏而加重哮喘。因此,除注射途径外,含服、雾化吸入、滴鼻、点眼、滴耳、外敷或栓剂同样可致药物过敏。我们建议凡曾引起过敏的药物,应尽量避免以任何途径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