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民政部、中国残联近期印发《“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实施方案》。《方案》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和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大部分的城市社区应建立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机构等养老服务设施。
《方案》提出,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帮扶支持,不断满足基本社会服务和残疾人公共服务需求,推动城乡区域人群均等享有和协调发展。补齐短板,重点加强养老、社会福利、残疾人康复和托养等薄弱环节设施建设,中央投资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
《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国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和互助设施、光荣院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40张,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
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30%以上。大部分的城市社区建立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机构等养老服务设施。大部分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条件得到改善,功能更加健全,服务更加专业。大多数条件适宜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整合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关于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提出,“十三五”期间,重点支持一批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精神卫生和基本殡葬等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功能完备、布局合理、服务便捷、保障有力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一是在人口50万以上或孤儿200个以上的县(市、区)建设儿童福利设施,推动形成功能完备、服务规范的儿童福利服务设施网络;二是在条件适宜的县(市、区)依托现有社会福利设施资源建设县级未成年人保护设施,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提供临时监护照料和家庭服务;三是在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不足且尚无精神卫生福利设施的地市建设1所精神卫生福利设施,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集中养护服务;四是在火葬区尚无设施的县(市、区)新建殡仪馆或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对已达危房标准、设施设备陈旧的县(市、区)殡仪馆实施改扩建,对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县(市、区)火化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关于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提出,推动县级残疾人康复、托养和综合服务设施三者有其一,实现县级残疾人服务设施基本覆盖。每个省(区、市)都建有一所专业化的残疾人康复设施,地市都建有一所专业化的残疾人康复设施或残疾人托养设施。
一是支持省、市、县级残疾人康复设施新建或改扩建,形成专业化的康复服务网络;二是支持市、县级残疾人托养设施新建或改扩建,搭建专业化的托养服务平台;三是尚未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县(市、区),可随康复和托养设施配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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