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正式实施《四川省机动车保险理赔服务规范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按照“可操作”、“可测评”、“可监督”的原则,对机动车保险理赔工作的总体要求、理赔服务各环节服务基本标准、赔款预付(垫付)、交强险特殊案件处理以及投诉处理和罚则进行了明确规定。
据山村网保险专家了解,《细则》定位于财产保险行业机动车保险理赔服务最低服务标准,按照“规范”、“标准”、“透明”的要求,对机动车保险理赔接报案、查勘、定损、理算审核和赔款支付各环节的基本程序和最低时限进行细化明确。各公司在此基础上,制定比《细则》规定更高要求的服务承诺。下一步,四川保监局将建立辖区机动车保险理赔服务综合评价制度,定期对各公司理赔服务质量开展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分类监管指标体系,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