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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全佑一生(倍呵护)”怎么样?有什么优势?请看何先生经验分享

2018-11-30 08:58:43浏览:606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何先生给3岁女儿莉莉购买友邦全佑一生(倍呵护)重疾保险计划,保额10万,交19年保终身,年交1430元,19年共交27170元,莉莉保障如

何先生给3岁女儿莉莉购买友邦全佑一生(倍呵护)重疾保险计划,保额10万,交19年保终身,年交1430元,19年共交27170元,莉莉保障如下:

1、第一类重疾金:75周岁前,给付20000元。

2、儿童特定疾病金:22周岁前,给付20000元。

3、第二类重疾金:每次100000元,最高:300000元。每次为不同组别,间隔在365天以上,累计不超过3次。

4、白血病额外给付:22周岁前,给付=第二类重疾金+额外50000元。

5、疾病终末期金:100000元确诊即赔。

6、老人长期护理金:60岁后每月给付833.33元,连续给付10年。

7、全残保险金:100000元。

8、身故保险金: 18岁前,给付已交保费;18岁后,给付100000元。

9、被保人豁免:若被保人罹患1、2、3这三类病种,则免交余期保费。

产品名称

友邦全佑一生(倍呵护)重疾保险计划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出生满7天-17周岁

交费期间:19年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年交

等待期:疾病终末期的等待期为180天,其它保障等待期为90天

保险责任

一、第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有效期内,被保人75周岁前,且在等待期后,确诊罹患第一类重疾,给付保额20%,合同继续有效。

二、儿童特定疾病保险金:合同有效期内,被保人22周岁前,且在等待期后,确诊罹患儿童特定疾病,给付保额20%,合同继续有效。

三、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定义的50种第二类重大疾病分属于四个重大疾病组,保险金由第二类重大疾病基础保障和白血病额外保障构成。

1、第二类重大疾病基础保障:最多给付三次。

(1)第一次:被保人在等待期后,确诊罹患第二类重大疾病,给付100%保额,合同继续有效。

(2)第二次:被保人确诊罹患第二次第二类重大疾病,并且和第一次病种不同组别,距第一次间隔在365天以上,则再次给付100%保额,合同继续有效。

(3)第三次:被保人确诊罹患第三次第二类重大疾病,并且和第一次、第二次病种不同组别,距第二次间隔在365天以上,最后一次给付100%保额,合同终止。

2、白血病额外保障:被保人22周岁前,且在等待期后,确诊罹患白血病,保险金=第一次第二类重大疾病基础保障+额外50%的保额,合同终止。

四、保费豁免:给付过第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过儿童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过第一次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这三种情况可以豁免余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五、全残保险金:合同有效期内,被保人全残,给付保额,合同终止。

六、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被保人60周岁后,每个月给付一次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保险金额=保额÷120,连续给付十年,共计120次。

七、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金 :合同有效期内,且在等待期后,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的,给付保额,合同终止。

八、身故保险金:未满18岁,给付已交保费;年满18岁,给付保额。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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