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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专属保障 重疾意外都有保——恒安标准宝贝呵护计划

2018-11-30 09:01:35浏览:799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产品名称】恒安标准宝贝呵护计划【投保须知】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交费期间及保险期间:需和保险公司协定缴费方式:年交等

【产品名称】

恒安标准宝贝呵护计划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交费期间及保险期间:需和保险公司协定

缴费方式:年交

等待期:90天

【保险责任】

一、满期保险金:合同期满,被保人仍生存,给付=保单账户价值+终了红利,合同终止。

二、重大疾病保险金:等待期后(续保不受等待期限制),罹患合同定义的重疾,且30天后仍生存,按年龄比例给付:

未满 1 周岁:30%保额;

1 周岁-2周岁前:55%保额;

2 周岁-3周岁前:80% 保额;

3 周岁- 21 周岁满期:100%保额。

等待期内,罹患合同定义的重疾,且30天后仍生存,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三、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人发生意外且在180天内导致合同定义的残疾,根据残疾等级给付保险金。

四、意外烧烫伤保险金:被保人发生意外且导致“三度烧烫伤”,根据烧烫伤等级给付保险金”。

五、身故保险金:合同有效期内,给付二者金额大者,保额或者死亡通知之日的(保单账户价值+终了红利),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或故意造成疾病;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 2 年内自杀,如本合同有复效情形的,则该 2 年期限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计算;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 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10、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腹产)、计划生育或绝育手术,以及上述原因导致的并发症;

11、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

12、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13、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14、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感染;

15、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飞行、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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