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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新品安康保 保障你的健康与养老

2018-11-30 09:32:07浏览:326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投保须知 主险:阳光人寿安康保两全保险 附加险:阳光人寿附加安康保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0-50周岁交费期间:5/10/20年保障期

投保须知

主险:阳光人寿安康保两全保险

附加险:阳光人寿附加安康保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0-50周岁

交费期间:5/10/20年

保障期间:至88/99周岁

等待期:180天

保障内容

一、疾病保障:

130种轻症重疾分为五组,每组每次最多理赔一次,五组最多可理赔五次,每次按附加合同的20%基本保额给付,每次的轻症重疾理赔后合同继续有效。轻症多次给付已是市场趋势,该项保障中规中矩。

2、80种重大疾病一经确诊按以下三者较大者给付:

(1) 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 主合同与附加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

(3) 主合同与附加合同现金价值之和。

三种理赔金额表明会有保费超过保额的情况出现,一般是高龄投保会出现此现象,建议尽早投保。

3、10种少儿特定疾病一经确诊按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额给付,合同继续有效,但是轻症重疾保障停止。少儿特定疾病的保障设置也适合儿童投保,比成人投保多了一重保障,更具针对性。

二、身价保障:

1、一般身故:

(1)未满18周岁,按主附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的300%给付。

(2)已满18周岁(含),按以下三者的较大值给付: ①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②身故时主合同与附加疾病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 ③身故时主合同与附加疾病合同现金价值之和。

2、意外身故:

(1)未满18周岁,按照身故时主合同与附加疾病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的300%给付。 (2)已满18周岁(含),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额的2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多倍的身故保障比市场上的一般产品要高,无论是对成年人或未成年人都很好的提高了身价保障。

三、满期金:保障期满,按基本保额的2倍给付,可以作为一笔可观的养老补充,较高的满期返还一定意义上达到了有病治病无病养老的目的。

四、豁免被保险人确诊轻症重疾或少儿特定疾病可免交主附合同的余期保费。

如图示例

小编寄语:保险宁可千日不用,不可不备!趁风险还未来临,让保险为你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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