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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品上市】恒安标准幸福金生卓越C 产品介绍

2018-11-30 09:40:01浏览:356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幸福金生卓越C保险计划 (1)主险:恒安标准幸福金生卓越版两全保险(分红型)(C 款) (2)附加险:恒安标准附加幸福金生卓越版重大疾

幸福金生卓越C保险计划

(1)主险:恒安标准幸福金生卓越版两全保险(分红型)(C 款)

(2)附加险:恒安标准附加幸福金生卓越版重大疾病保险(C款)

投保年龄:0-55周岁

交费期间:一次性交清/5/10/15/20年

保险期间:至80周岁

观察期:180天

有效保额:初始保险金额与各保单年度累计分配的红利保险金额之和

(1)初始保险金额:初始保险金额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2)红利保险金额:是指因分配年度红利所增加的保险金额。

保险责任

一、健康保障

1、75种重大疾病保障:一经确诊立即给付,合同终止。

(1)因意外导致或在观察期后确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100%有效保额立即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安心治疗,补充医疗费用和收入损失)

(2)在观察期内且非意外导致确诊重疾,返还所交保费与合同现金价值较大者。

2、35种轻症疾病保障:一经确诊立即给付,合同终止。

(1)因意外导致或在观察期后确诊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按有效保额的40%立即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40%的赔付比例远高于市场上常见的20%)

(2)在观察期内且非意外导致确诊轻症,保险公司返还所交保费与合同现金价值较大者。

二、保费豁免:在交费期间内确诊轻症,可免交余期应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三、身价保障

1、意外导致或在观察期后非意外原因导致:

(1)18周岁前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按按所交保费+合同现金价值给付身故金;

(2)18周岁后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有效保额给付身故金。

2、非意外且在观察期间内身故,按主附险所交保费和主附险初始保额的现金价值较大者+主险累计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累计交清增额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四、满期领取:按有效金额给付满期金。

五、浮动分红:每年享受保险公司盈利分配(具有不确定性)

六、增值服务:重疾海外专家诊疗服务。

投保演示

30岁,女,年交8711元,交20年,初始保额25万。

1、确诊重疾可获得赔付金额:25万+累计交清增额保险金额+终了红利。

2、确诊轻症可获得赔付金额:(10万+累计交清增额保险金额)×40%,交费期内可免交余期保费。

3、身故,保险受益人可获得:25万+累计红利保险金额+终了红利。

4、满80岁一生无病无灾可获得满期金25万+累计红利保险金额+终了红利。(假设按中等红利,满期可领取金额约为61.7万)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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