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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品:百年臻享计划最高3倍保障+养老+案例+费率表

2018-11-30 10:01:56浏览:271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百年人寿臻享计划 【产品组合】 主险:百年臻选重大疾病保险附加险:百年附加悦享人生养老年金保险【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出生

百年人寿臻享计划

产品组合】

主险:百年臻选重大疾病保险

附加险:百年附加悦享人生养老年金保险

【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出生满28天-55周岁

保险期间:主险保终身,附加险保至75/85周岁

交费期间:5/10/15/20年交

等待期:90天

【保险责任】

一、主险:臻选重疾

1、等待期内发生以下保险事故,100%返还已交保费:因疾病身故/全残、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特定疾病/轻症疾病、等待期内患病延续到等待期后确诊的。

2、轻症疾病保险金:等待期后罹患合同约定的50种轻症疾病之一,给付保额20%,不同病种累计可赔5次,且合同继续有效。

3、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首次给付轻症金后,即可免交剩余未交保费。

4、特定疾病保险金:等待期后罹患合同约定的5种特定疾病之一,给付基本保额与现金价值的较大值。(投保时可与保险公司商定选择合同第 8.2.1 至 8.2.25 项重疾中的五种作为本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且在保单上载明。)

5、重大疾病保险金:等待期后罹患合同约定的100种重大疾病之一,给付基本保额与现金价值的较大值。

6、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8周岁前,给付200%已交保费;18周岁后,给付基本保额与现金价值的较大值。

二、附加险:附加悦享人生

7、养老年金:被保人71-85周岁,每年领取金额=(本附加合同已交保费+保额)×20%。81-85周岁加倍,每年领取金额=(本附加合同已交保费+保额)×20%。

8、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人身故或全残,给付本附加合同100%已交保费。

【部分费率】


山村小结:上表费率是以10万保额为例演算的,其他额度对应的年交保费=上表费率×份数(单位:10万保额/份)。主险是疾病保障,固定保至终身;附加险是年金领取,可以选择至75/85周岁。

【投保案例】

投保背景:康妈妈从微信上看到很多新闻内容都是描述为了给生病的孩子筹救命金,不顾面子,跪求众筹,甘愿代孕,售卖劳动力等等新闻案例。试想如果这些事故发生在自己孩子的身上,自己又该怎么做?所以当百年人寿代理人跟康妈妈说臻享计划保病兼养老的时候,康妈妈果断地给孩子投了一份。

投保信息:康妈妈27岁,康宝0岁,为康宝投保“百年臻享计划”,保额100万,保费11062.72元,20年交,主险保终身,附加险保到75周岁。

保障利益:

1、健康保障:

100种重疾,至少赔100万元。

5种特疾,至少额外赔100万元。

50种轻症,每个病种20万,可赔5次,累计最高是100万元。

2、固定领取:71-75岁每年领养老金44250.88元

3、保费豁免:若被保人3个月后不幸罹患合同约定的轻症,除了赔20万,剩余19年的保费都不用交了(11062.72×19=21万元),合同继续有效。

4、身故保障:18岁前至少2倍已交保费;18岁后至少100万元。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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