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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品上市】太平洋金诺人生2018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介绍

2018-11-30 10:18:27浏览:805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太平洋金诺人生重大疾病保险(2018版)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65周岁交费期间:一次性交清/5/10/15/20年保险期间:终身等待期

太平洋金诺人生重大疾病保险(2018版)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65周岁

交费期间:一次性交清/5/10/15/20年

保险期间:终身

等待期:180天

【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100种重疾,一经确诊,按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二、特定疾病保险金

50种特定疾病,确诊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最多给付三次,每次为不同疾病。

三、保费豁免

交费期间内首次确诊特定疾病可免交余期保费。

四、身故/全残保险金

18岁前,返还保费保费;

18岁后,按基本保额给付。

五、年金转换

可在约定时间将合同的现金价值转换为年金,补充养老。

注:若夫妻互保,父母为孩子投保,子女为父母投保,可附加投保人豁免,投保人确诊特定疾病也可免交余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案例】

王先生,30岁,选择投保太保金诺人生2018,基本保额50万,每年交14050元,20年交,王先生可获得如下保障:

1、特定疾病保障及豁免:首次确诊特定疾病,可获赔10万,如果在是在交费期间内确诊,还可免交余期应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若再次确诊特定疾病(要求不同于已确诊疾病)再赔付10万,以此类推最高可获得30万特定疾病赔付;

2、重大疾病保障:确诊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50万,合同终止;

3、身故/全残保障:若不幸身故/全残,也可获赔50万。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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