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人保健康幸福宝个人护理保险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28天-50周岁
保险期间:保至70周岁
交费期间:5年、10年、15年、20年交
犹豫期:10天
等待期:180天
【保险责任】
A、等待期内丧失日常生活能力或身故,退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B、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保险责任如下:
一、长期护理保险金:被保险人失去日常生活能力直至观察期结束,保险公司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观察期在70岁前结束,给付2倍基本保额,合同终止;观察期在70岁后结束,给付扣除老年关爱金后的2倍基本保额。
二、疾病身故保险金:合同生效180天后因非意外原因身故,给付2倍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三、老年护理保险金:55岁-69岁每年给付3%基本保额。
四、老年关爱保险金:合同期满仍生存,给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保险费率】
山村网提醒:上表演算的是每10万元保额对应的费率。若需测试实际费用,只需用表中数据乘以相应保额倍数,例如0岁男性保50万元,交费期间15年,则首年保费为:2500×(50/10)=12500元。
【保险案例】
广州的吴先生今年30岁,虽然老大不小了,但是他却是一个坚定的不婚主义者。为了解决年老时无人照顾的问题,吴先生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人保健康幸福宝个人护理险,基本保额50万元,交费期间20年,保险期间保至70岁,首年保费27500元,那么吴先生在合同生效后就可享受到一系列利益保障:
1、长期护理保障100万元:如果吴先生失去日常生活能力,这项保障可以补偿护理服务费用,减轻吴先生家人的经济负担。
2、老年护理保障15000元/年:吴先生在55岁后每年可以领取3%的基本保额,直至69岁。
3、老年关爱保障55万元:如果吴先生在70岁合同期满时仍生存,那么所交保费将被返还,毫无交费压力。
4、疾病身故保障100万元:如吴先生不幸因病身故,那么保险合同受益人就将获得100万元的身故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