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家财险三大原则: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推出了各种各样的家财险品种,很多财产险公司也都在基本的家庭财产保险基础上开发了新的综合保险品种,保障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其中涵盖了房屋、房屋附属物(包括私人车库、天台等)、房屋装修及服装、家具、家用电器和文化娱乐用品。
在主险之外,各家保险公司的附加险也相当丰富,比如盗抢险、现金和金银珠宝盗抢险等,几乎包含了一个家庭可能发生的所有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也有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加入到投保家财险的行列。那么,投保人购买家财险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业内专家建议应该明确以下三个原则。
原则一:投保人与标的物有可保利益
在家庭财产保险中,投保人与参与家财险的保险标的物之间应该有一定的利益关系,一般情况下包括三种情况:即投保人对标的物拥有所有权、占有权或者按合同规定产生的利益。
所有权一般是指标的物的所有人,不管财产是个人所有,还是与人共有,均具有可保利益。而占有权则包括对财产的安全负有责任的人,如仓库保管员对客户的物品,对财产享有留置权(因债务而将他人之物留置自己处)的人。按合同规定产生的利益主要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对承租的房屋具有一定的可保利益。
原则二:投保人不能获得额外利益
据记者了解,家财险的保险赔偿主要由全面赔偿原则和实际赔偿原则构成。全面赔偿是使被保险人由于保险合同所规定的风险事故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通过保险金补偿的方式得到赔偿。
而实际赔偿原则是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的赔偿不得超过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被保险人不能由于保险人的赔偿而获得额外的利益。实际赔偿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如下几点:
首先,保险人的赔偿只是恢复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这是实际赔偿原则的核心。被保险人的财产要得到赔偿必须符合三个条件:被保险人对损失的保险标的具有实际的保险利益;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原因必须在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之内;遭受的损失必须可以用货币进行衡量。
其次,保险人有权选择对于被保险人的赔偿方式。保险人只要能够满足损失赔偿的目的,就可以有权选择赔偿的具体方式,如支付货币、修复和换置等。
再次,保险人对于赔偿金额限度的控制。
最后,被保险人不能通过赔偿而额外获利。
原则三:保险公司有权向责任人索赔
在家财险的保险条款中会列明保险公司有代位求偿的权利。据了解,代位求偿主要是指当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情况下,保险人在先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有权代替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要求赔偿。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进行“代位求偿”有三个前提:第三方对于保险标的所造成的损失必须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责任的形成必须是由第三方所造成的;保险人必须首先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保险人在行使代位求偿权利的过程中所获得的超出其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的金额必须返还给被保险人,即保险人不能运用代位求偿权利而获得超出其所承担的实际赔偿责任的利益。
投保家财险六大注意:
如何购买一份适合自己的家财险,有专家称,买一份适合自己的家庭财产保险,需要多留心,需六大注意。
第一,应清楚哪些财产可投保。并非所有财产都能投保财产险,像房屋、家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等可以投保,而金银、珠宝、字画、古玩等,必须由专门的鉴定人员作出鉴定,经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特别约定后才能投保。另外,损失发生后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如票证、现金、有价证券、邮票等,以及法律规定不允许个人收藏保管的物品,如枪支弹药、毒品之类,均不能投保。
第二、注意家庭财产险的保险责任。一般的家庭财产综合险只承担两种情形造成的损失,一种是自然灾害,另一种是意外事故,如果财产被偷,这不是财产综合险的责任范围,保险公司不会给您赔偿,所以您最好给财产投保盗窃附加险。
另外,投保人还要了解除外责任、赔付比例、赔付原则、保险期限、交费方式、附加险种等内容。
第三、确定保险金额,避免超额投保和重复投保。
家财险品种较多,但一般都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定额投保,一类是不定额投保。定额投保很简单,很多公司推出了保费为100元、150元、200元的家财险保单(或保险卡),保额多在10万元~20万元之间。一旦出险,保险公司就按事先约定进行赔付。这类产品投资者可以购买多份。但总标的额不要超过标的物实际价值。还有一种就是不定额投保。投保者根据自己的需要,从备选的保障项目中自由选择保险项目,并分别列清标的物费用。然后保险公司会依据你所选的保障种类和责任,分别核定费率,再给出一个总价格。
需要提醒投保人的是,购买不定额家财险,需要注意每个保障项目的金额怎么填写。因为如果投保时所填的保险金额大于保险标的物实际价值,就成了超额保险。对于超额投保的情况,出险后保险公司通常会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若投保人出于恶意,企图为获得不正当利益而超额投保,则合同无效;二是保险合同订立后,由于保险财产的市价下跌,以致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额大于保险价值的,赔偿额只能按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超过部分的保额无效。
另外,投保人在购买家财险时,很可能会出现向多家公司投保的情况,如自己个人买了一份,单位又集体购买一份等。按照“损失补偿原则”,重复投保一旦出险,并不是每家保险公司都要全额参与赔付,而是按比例分摊。
第四、仔细填保单,办好投保手续。填写保险单据时,明确姓名、地址、财产项目及各项目的保险金额等内容。如果地址有所变更,需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手续。
第五、及时按约定交保险费,妥善保存保险单。保险合同里已经约定好交费方式,如果没有遵照约定,保险公司是可以不承担赔付责任的。
第六、出险后的注意事项。财产一旦出险,应当积极抢救,避免损失扩大。与此同时,应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公安、消防等部门报案,向他们索取事故证明。还要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等必要单证。
此外,还要注意比例赔偿方式和第一危险赔偿方式。按规定,房屋、房屋附属物及装修部分的赔偿,是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即比例赔偿方式。比如,周先生的房子及室内装修实际价值为120万元,但周先生只投保了50万元。如果发生火灾出险,周先生的房屋及装修部分实际损失30万元,那么,那么按照比例赔偿方式,他只能获得30×(50/120)=12.5万元的赔偿;如果实际损失更大,按比例赔偿方式计算得出的结果超过了50万元,那最多也只能得到50万元的赔偿。
比例赔偿方式则主要是针对不足额投保问题采用的对策,也就是希望投保人对于房屋等大型家庭财产能够足额投保,才能获得充分保障。
而对服装、家具、家用电器等室内保险财产,其赔偿处理则是采用传统的“第一危险赔偿方式”(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属于“第一危险”,超过保险额部分属于“第二危险”),即在不超过保险金额的前提条件下,可以按照出险的实际价值获得赔偿。如你投保家电,保额5000元,出险后,经过鉴定你实际损失2000元,那你获得的赔偿金2000元;若你实际损失了7000元,获得的赔偿则仍然是最高保额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