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看待金融科技
金融与技术结合并非新鲜事。从工业革命开始,技术就推动着金融业发展。如今,与互联网和智能技术的结合,使金融业发展与创新的影响力在力度、深度和密度上都更为突出。
中财办副主任、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日前举行的第九届财新峰会上表示,要统筹、全面看待金融科技利弊。他认为,技术能够推动金融创新发挥更多潜能。比如,技术演化推动了金融业数据流动,这能从时间和空间维度提升金融业的服务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同时,技术进步也实实在在地发挥了“鲶鱼效应”,影响和改变了金融业及从业人员的理念、习惯。一些金融背景出身的专业人员再结合技术能力,能够做出一些好的创新。
不过,也应注意金融创新的另一面,即不确定性。廖岷强调,金融与技术结合会发生共振,与金融体系本身的脆弱性也会交织在一起。过去几年,我国在金融创新上积累了一些风险隐患,尚需要时间去解决。因此,要考虑到金融创新的各种利弊。
兼顾金融创新和监管
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朱宁直言,金融创新的一个目的其实就是为了规避和超越监管,而监管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创新的速度和体量。未来,还需要科技进步来同时推动创新和监管。
“技术不断进步对整个金融服务业所触及的人群、提供的方式、产品便捷程度带来很大的提升,但这并不能改变金融是对风险进行测量、定价和交易的本质。”朱宁进一步表示,互联网技术本身“赢者通吃”和“大而不倒”的特性反而可能造成垄断,不仅影响到企业本身发展,还会影响金融市场稳定,让企业有可能凌驾于现有金融体系之上。
金融行业强烈的外部性,会让整个行业承担“大而不倒”企业的系统性风险。由于金融行业存在巨大的信息不对称性和隔期交易特性,投资者并不十分清楚购买产品背后的风险,或者产生风险后果的周期。“我们很难在短期评价或是监管一款‘野蛮成长’但同时也给消费者和投资者带来福利的产品,及其长期对于整个金融行业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朱宁坦言,在金融科技高度发展的情况下,可能需要看得更远一些,看3到5年后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近年来,国内出现一些打着普惠金融名号的伪金融创新,最终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此,朱宁建议,需要清楚了解普惠金融创造的所有金融服务是否都有效、服务的受众是否有足够的金融素养能够享受这种金融服务,而不是因为逆向选择卖给了最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