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以案说法
不久前,福州卢女士在车子年检时,发现交强险“脱保了”了一年。原来,当初卢女士在一家4S店购车时,委托4S店代其购买了商业险与交强险,保期为三年。 卢女士不知道交强险只能一年一保,现在出现了这种状况,她认为是保险公司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于是向保险公司讨要说法。
保险公司则表示,公司所拥有的客户资料与4S店的客户资料是不共享的,车主将自己的信息资料留给了4S店,而保单上却留了4S店的联系电话。保险公司无法联系上卢女士,这才造成卢女士交强险的“脱保”。
保险合同是双方约定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作为商业保险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次性的交两年的保费。“交强险”法律则明确规定是一年一保。山村网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今后假使在4S店办理保险手续时,为维护自身权益,务必在保单上留下本人的联系电话。万一在车险信息平台查询时发现保单上留的是4S店的联系电话,则要及时通知4S店告知保险公司,或者直接要求保险公司批改保单的有关信息资料,以免发生类似卢女士这样的不愉快情形。
山村网保险专家还指出,假使保险公司没有客户的真实资料,会给中介私下“压单”留下“隐患”,即中介机构收取保费后,对部分车险业务进行截流,拖延将投保人申请递交回保险公司,不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出具保险单等,从而导致一些投保车辆出险后,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严重侵害投保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