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冲基金与共同基金有什么区别 二者区别分析
近期股市的震荡,使得投资人将目光向了对冲基金,对冲基金又重新活跃在人们的视线。与对冲基金相比,共同基金(Mutual Fund)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从事股票、债券、外汇、货币等投资,以获得投资收益和资本增值。在美国,通称为共同基金(mutual fund),除了证券投资外,也投资黄金(或其他贵重金属)、期货、选择权(options)和房地产等。两者同为基金,有什么区别呢?
1、投资者人数
对冲基金:严格限制 美国证券法规定:以个人名义参加,最近两年里个人年收入至少在20万美元以上;如以家庭名义参加,夫妇俩最近两年的收入至少在30万美元以上;如以机构名义参加,净资产至少在100万美元以上。1996年作出新的规定:参与者由100人扩大到了500人。参与者的条件是个人必须拥有价值5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证券。
共同基金:无限制。
2、操作模式
对冲基金:不限制, 投资组合和交易受限制很少,主要合伙人和管理者可以自由、灵活运用各种投资技术,包括卖空、衍生证券的交易和杠杆,基金经理比较能够充分发挥个人的投资理念和经验,把握更多的投资机会,获取更大的利润。
共同基金:限制,受制于投资品种、比例以及决策模式等限制。基金经理容易受业绩排名等因素干扰从而放弃基金长期收益目标,转而追求短期效益。
3、监管
对冲基金:不监管。美国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和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曾规定不足100投资者的机构在成立时不需要向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等金融主管部门登记,并可免于管制的规定。因为投资者对象主要是少数十分老练而富裕的个体,自我保护能力较强。
共同基金:严格监管 因为投资者是普通大众,许多人缺乏对市场的必要了解,出于避免大众风险、保护弱小者以及保证社会安全的考虑,实行严格监管。
4、筹资方式
对冲基金:私募,证券法规定它在吸引顾客时不得利用任何传媒做广告,投资者主要通过四种方式参与:依据在上流社会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直接认识某个对冲基金的管理者;通过别的基金转入;由投资银行、证券中介公司或投资咨询公司的特别介绍。
共同基金:公募,公开大做广告以招徕客户。
5、能否离岸设立
对冲基金:通常设立离岸基金,好处:避开美国法律的投资人数限制和避税。通常设在税收避难所如处女岛(Virgin Island)、巴哈马(Bahamas)、百慕大(Bermuda)、鳄鱼岛(Cayman Island)、都柏林(Dublin)和卢森堡(Luxembourg),这些地方的税收微乎其微。MAR于1996年11月统计的对冲基金管理的680亿美元中,有317亿美元投资于离岸对冲基金。这表明离岸对冲基金是对冲基金行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WHFA统计,如果不把“基金的基金”计算在内,离岸基金管理的资产几乎是在岸基金的两倍。
共同基金:不能离岸设立。
6、信息披露程度
对冲基金:信息不公开,不用披露财务及资产状况。
共同基金: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