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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私募基金备案的办理代发产品保壳

2018-12-07 12:52:36浏览:280评论:0 来源:山村网   
核心摘要:    ①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信息,包括基金规模、单位净值、

  

  ①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信息,包括基金规模、单位净值、投资者数量等。

  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非证券类私募基金的相关信息,包括认缴规模、实缴规模、投资者数量、主要投资方向等。

  ③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或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本信息。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④ 受托管理享受国家财税政策扶持的创业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还应当报送所受托管理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中小微企业情况及社会经济贡献情况等报告。

  ⑤ 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立或者合并;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六)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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