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转托管转出业务应遵循什么原则?
开放式基金份额的托管在不同代销机构采用不同的方式。例如:工商银行目前按照每个一级分行为一个托管点,而招商银行则全国统一为一个托管点,因基金的转托管转出应循托管点一致的原则,即转托管转出业务应是从一个托管点转出到另一个不同的托管点(不同地区或不同代销机构)。
2.投资者办理转托管应注意哪些事项?
(1) 投资者应带齐相关证件和资料。(个人投资者须提供基金账户卡、资金账户卡、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机构投资者须提供基金账户卡、资金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2) 投资者转托管必须分转出和转入两步完成。投资者必须先到原托管点办理转出手续并确认后(T+2日以后),再到新的托管点办理转入手续。
(3) 基金持有人在进行转托管转出时,可以全部转出也可部分转出。部分转出时应遵循与赎回相同的数额限制。即部分转托管时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单位,且剩余的份额不低于1000份基金单位。
(4) 投资者在办理转托管转入时,要注意正确填写转托管转出申请单编号、基金代码、基金帐号。